关于张养浩的文言文(文言文《张养浩传》翻译)
1.文言文《张养浩传》翻译
译文:张养浩,字希孟,是济南人。
张养浩从小就具备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了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
一天到晩不停地读书,白天默默地背诵,夜晚就关上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张养浩任堂邑县尹。
上任后首先拆毁了滥设的祠庙30多所。免除曾经儆过盗贼的人初一、十五参见县尹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老百姓,因为饥寒所逼迫,不得已而做了盗贼。
既然已经按照刑罚对他们进行了惩处,还把他们看作盗贼,这是断绝了他们悔过自新的道路。”盗贼们感动得哭了。
他们互相告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有一个叫做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党羽凶恶残暴,为害百姓,人民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原先的县尹没有一个敢于追查的。
张养浩来到后,将李虎及其党羽都依法处治,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
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立即将奏疏放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何况是庄严的帝王住所,幽深的宫廷,更应当谨慎。
现在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我认为玩乐事小,影响很大快乐很少,忧患很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
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
赏赐给张养浩一件用贵重的丝织品做的朝服,一匹帛,用来表扬他的敢于直言进谏。于是张养浩便检查府库中文字清楚可以检验的钞票,一共清点出一千八十五万五千多缗,在钞票的背后全都加盖官印,同时又刻十贯、伍贯的钱券,发给穷人。
命令米商凭钞票背后的印记出售穠食,去府库验明数目以换取银两从此官吏不敢再舞弊了。张养浩到任四个月,没有在家里住过,食宿全在衙门里,一天到晚没有稍微的懈怠。
于是操劳卧病不起去世时六十岁。关中的人像死了自己父母一样的悲伤。
扩展资料:张养浩(1270年—1329年),汉族,字希孟,号云庄,又称齐东野人,济南(今山东省济南市)人,元代著名政治家,文学家。生于元世祖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卒于元文宗天历二年(公元1329年)。
后世纪念:济南市天桥区清河北路东,北园路高架桥西侧下面,柳云小区附近。有一处清静场合。
那就是元代诗人张养浩的墓,墓园门口牌坊上书有“水月松风”四个大字,园内有麟石一块,石碑数尊,松柏青翠,杂树林立,野草茁茁。深处有一直径10米左右的圆形土坟,即是张养浩的安息之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张养浩。
2.《张养浩》古文翻译
明代·宋濂《张养浩》白话释义: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
张养浩从小就有德行和节义。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把钞票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人已经走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还给他。
一天到晩不停地读书,白天默默地背诵,夜晚就关上门,点上灯偷偷地读书。张养浩任堂邑县尹。
上任后首先拆毁了滥设的祠庙30多所。免除曾经儆过盗贼的人初一、十五参见县尹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老百姓,因为饥寒所逼迫,不得已而做了盗贼。
既然已经按照刑罚对他们进行了惩处,还把他们看作盗贼,这是断绝了他们悔过自新的道路。”盗贼们感动得哭了。
他们互相告戒说不要对不起张公。” 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党羽凶恶残暴,为害百姓,人民无法忍受这种痛苦,原先的县尹没有一个敢于追查的。
张养浩来到后,将李虎及其党羽都依法处治,老百姓非常高兴张养浩调离堂邑十年,百姓仍然为他立碑,歌颂他的恩德。英宗继承皇位后,命令张养浩参与中书省的工作。
适逢元宵节,皇帝打算在宫禁之内张挂花灯做成鳌山。张养浩立即将奏疏放在袖子里入宫谏阻,奏疏大概说:“元世祖执政三十多年,每当元宵佳节,民间尚且禁灯;何况是庄严的帝王住所,幽深的宫廷,更应当谨慎。
皇帝大怒,看过奏疏之后又高兴地说:“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取消了点燃花灯的计划。
赏赐给张养浩一件用贵重的丝织品做的朝服,一匹帛,用来表扬他的敢于直言进谏。天历二年,陕西大早,饥饿的老百姓人吃人。
皇帝特地任命张养浩为陕西行台中丞。张养浩接到任命后便将家中财产分给村中的穷人。
登车上路,遇到饥饿的人便救济他们,遇到死了的人就好好的给他安葬当时一斗米值十三缗,老百姓拿着钞票出来买粮,(钞票)稍微有些不清便米商就不收,到府库去兑换,那些狡猾的官吏存心骗人,换十贯钱他们给五贯,许多天得不到,老百姓处境非常艰难。张养浩到任四个月,没有在家里住过,食宿全在衙门里,一天到晚没有稍微的懈怠。
于是操劳卧病不起去世时六十岁。关中的人像死了自己父母一样的悲伤。
原文: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
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
游京师,献书于平章不忽木,大奇之,辟为礼部令史,仍荐入御史台。一日病,不忽木亲至其家问疾,四顾壁立,叹曰:“此真台掾也。”
及为丞相掾,选授堂邑县尹。人言官舍不利,居无免者,竟居之。
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
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
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食,特拜陕西行台中丞。
既闻命,即散其家之所有与乡里贫乏者,登车就道,遇饿者则赈之,死者则葬之。道经华山,祷雨于岳祠,泣拜不能起,天忽阴翳,一雨二日。
及到官,复祷于社坛,大雨如注,水三尺乃止,禾黍自生,秦人大喜。时斗米直十三缗,民持钞出籴,稍昏即不用,诣库换易,则豪猾党蔽,易十与五,累日不可得,民大困。
闻民间有杀子以奉母者,为之大恸,出私钱以济之。到官四月,未尝家居,止宿公署,夜则祷于天,昼则出赈饥民,终日无少怠。
每一念至,即抚膺痛苦,遂得疾不起,卒年六十。关中之人,哀之如失父母。
扩展资料 写作背景:至正十八年(1358年)三月,朱元璋军队攻取睦州,宋濂遣家人入诸暨勾无山,但他自己留下未同行。十一月,郡守王显宗以“五经”师聘,宋濂推辞。
至正十九年(1359年)正月,朱元璋命升任知府的王显宗在郡中设学堂,召宋濂为婺州郡学《五经》师。至正二十年(1360年),在李善长的推荐下,宋濂与刘基、章溢、叶琛被朱元璋召至应天府。
七月,宋濂被任命为江南等处儒学提举。十月,奉命为朱元璋子朱标教授“五经”,后又参与修撰起居注。
至正二三十年(1363年)五月,朱元璋建礼贤馆,宋濂等人均在馆中。洪武元年(1368年)十二月,朱元璋下诏撰修《元史》,命宋濂及王袆为总裁官。
洪武二年(1369年),宋濂赴诏修《元史》,至二月开修,宋濂、王袆为总裁。六月,除任翰林院学士、中大夫、知制诰、兼修国史。
同年八月,《元史》书成,宋濂被任命为翰林院学士。洪武三年(1370年),因欧阳佑等儒士采得元朝事迹还朝,朱元璋遂于二月初六开局续修《元史》,仍命宋濂及王袆为总裁,至七月一日,全书告成。
七月,因失朝被降职为翰林编修。 洪武四年(1371年)二月,宋濂升任奉议大夫、国子司业,却因祭祀孔子未按时呈上奏章,于八月被贬为安远知县。
洪武五年(1372年)二月,宋濂被召还任礼部主事。十二月,升任太子赞善大夫。
同年,甘露屡降,朱元璋问宋濂这样的天象是什么预兆,宋濂以《春秋故事》告诉朱元璋受命于人不于天,做事不必受天象的影响。朱元璋的侄子朱文正犯。
3.文言文 张养浩行义
1、曾经 2、离开 3、都,全部
正面描写:幼有义行 读书不辍,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侧面描写: 遇人有遗楮币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
首毁淫祠三十余所,罢旧盗之朔望参者,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 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翻译 既然已经用刑罚惩罚了他们,还把他们看成盗贼,是断绝了他们改过自新的道路
4.张养浩传(节选) 文言文阅读答案 急
试为解答如下:1、解释下列句中加点词的意思有遗楮币于途者 遗:(动词,丢失。)
读书不辍 辍:(动词,停止。)2、用现代汉语写出下面句子的意思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共3分)既然已经用刑罚处分了他,现在仍旧把他们看成强盗,这是断绝他们悔过自新的道路啊!(“犹”、“绝”准确落实各1分;句意基本正确、通顺1分)3、细读选文,说说张养浩有哪些可贵的品质。——(共3分)品行端正、拾金不昧、勤学苦读、宽容大度、执法公正、不畏强暴等。
(意近即可,至少写出3点.每一点1分)。
5.张养浩字希孟古文翻译张养浩有哪些可贵的品质
张养浩的品质:品行端正、拾金不昧、勤学苦读、宽容大度、执法公正、不畏强暴等《元史·张养浩传》【原文】: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
幼有行义,尝出,遇人有遗楮币①于途者,其人已去,追而还之。年方十岁,读书不辍,父母忧其过勤而止之,养浩昼则默诵,夜则闭户,张灯窃读。
山东按察使焦遂闻之,荐为东平学正。及选授堂邑县尹,罢旧盗之朔望参者②,曰:“彼皆良民,饥寒所迫,不得已而为盗耳;既加之以刑,犹以盗目③之,是绝其自新之路也。”
众盗感泣,互相戒曰:“毋负张公。”有李虎者,尝杀人,其党暴戾为害,民不堪命,旧尹莫敢诘问。
养浩至,尽置诸法,民甚快之。去官十年,犹为立碑颂德。
【翻译】: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年幼的时候就有侠义行为。
有一次他出门,碰到一个人,那人不小心把钱遗失在路上,当张养浩发现的时候,那个丢钱的人已走远了,张养浩就追上去把钱送还给了那人。张养浩年纪只有十岁时,就一天到晚不停地读书,父母担心他过于用功而制止他,于是他白天就默默地背诵书卷上的 诗文,到了夜晚,就把门户紧紧关闭起来,点上灯,偷偷地读书。
后来山东按察使焦遂听说了他,就推荐张养浩做东平地方的学正。之后,张养浩游学京师,把自己写的文章献给宰相不忽木,不忽木大为称奇,因此征召张养浩为礼部令史,并且还推荐他进入御史台。
一天,张养浩忽然生病了,不忽木亲自到他家里探问,当他看到张养浩的家里四壁空空,什么也没有时,慨然叹息说:“张养浩这种人才是真正的栋梁之才啊!”及至做了宰相属官,就被选授为堂邑县尹。人们都传说堂邑县县官住的房子不吉利,住进去的人没有一个能得到幸免的,但是张养浩还是住了进去。
张养浩带头捣毁了滥设的神祠三十多所,免除了有强盗前科的人每月初一、十五例行到官府接受审讯检查的规定,张养浩说:“他们都是善良的百姓,因为生活困难,被饥寒所迫,不得已而去做了强盗,既然已经依法处分过他们了,现在仍旧把他们看成强盗,这是断绝他们走自新之路的做法啊!” 强盗们感动得流了眼泪,他们相互劝诫说:“不能辜负张公。”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的同党也都是暴虐残忍,为害百姓,百姓不堪忍受,从前的县尹不敢过问这件事情。
张养浩到这里以后,按照国法严厉地惩处了他们,百姓们十分高兴。张养浩离开了堂邑十年,百姓们仍旧为他立碑,歌颂他的功德。
6.张养浩传译文
张养浩,字希孟,济南人。
从小品行端正,有一次出去,看到有人不小心把楮币丢失在路上,那人已离开,他追上去,把楮币归还给失者。他学习刻苦勤奋,从不懈怠,白天默默地记诵,晚上关上门窗,点上灯悄悄地读书。
任堂邑县尹时,首先毁掉了淫祠三十多所,罢免了在朔日和望日专门对过去做了强盗的人进行弹劾的官吏,并说道:“那些都是本分的老百姓,万不得已才做了强盗,已经用刑法处罚了他们,还把它们当强盗看待,这就断绝了他们改过自新的路。”所有过去做了强盗的人都很感激,互相劝诫说:“不要辜负了张公。”
有一个叫李虎的人,曾经杀过人,他和他的同党凶狠残暴,为害一方,老百姓实在不能忍受他们的胡作非为而告发他们,以前的县尹不敢过问。养浩任职后,把他们全部依法处治了,老百姓为此拍手称快。
养浩离开这个地方十年后,老百姓仍然立碑颂扬他。 英宗即位后,让养浩参与中书省议事。
碰上元宵节,英宗想在宫内用灯彩堆叠成巨鳌一样的山,养浩得知后立即上疏给左丞相拜住。拜住将疏藏在袖里进谏,他大概说道:“世祖在位三十多年,每到了元宵节,民间严禁张灯结彩;何况是庄严的帝王住所,幽深的宫廷,应当慎重考虑。
现在用灯彩堆叠成巨鳌一样的山,我认为事情虽小,然而关系重大;值得高兴的少,令人担忧的多。我希望皇上把崇尚节俭思虑深远作为准则,把喜好奢侈及时行乐作为警戒。”
英宗大怒,等到他看完上疏,却高兴地说道:“不是张希孟不敢这样说。”于是停止了这件事,赏赐给张养浩一件用贵重的丝织品做的朝服,二匹帛,用来表扬他的敢于直言进谏。
天历二年,关中大旱,饥民相互抢夺,朝廷特授他陕西行台中丞官职。不久听到任命,立即疏散了家里的所有财产给乡里的贫困者,然后急忙坐车去上任,路上遇到饥饿的人就救济他们,遇到死了的人就好好的给他安葬。
当时一斗米值十三缗,老百姓拿着钱出来买米,钱稍微有点不清楚米商就不收,老百姓只好到钱库里去兑换。那些狡诈的官吏,只给换者一半,甚至多日都换不到。
老百姓因此非常穷困。养浩检查钱库中没有毁掉的可以使用的钱钞,清点一共一千八十五万五千多缗,全部在钱钞的背面盖上印记,同时又刻十贯、伍贯做钱券,给流散的贫困的老百姓,命令米商只要见钱钞上有官府印记就可以按价卖米给贫者,然后米商到钱库里按实际数目兑换。
于是,官吏不敢再胡作非为。养浩又率领富人把多余的米卖给贫者,趁机请求朝廷颁布交纳粮食多者授予官职的命令。
听说老百姓中有人杀了自己的儿子来奉养母亲,养浩为此放声痛哭,并把自己私人的钱拿出来接济他。 做官四个月,没有回家住过,食宿全在衙门里,整日没有懈怠过于是操劳得病不起。
死那年他刚好六十岁。关中的人像死了自己父母一样的悲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