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当中的之的用处(之在文言文的作用?)
1.之在文言文的作用?
“之”在文言文中常当代词、助词、动词用,其作用各不相同。
一、作代词
1、代人,如《项脊轩志》中的“先妣抚之甚厚”,“之”可译作“她”,代老妪。
2、代物,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若不阙秦,将焉取之”,“之”代“土地”。
3、代事,如《邹忌讽齐王纳谏》中的“与坐谈,问之客曰”,“之”代“与徐公孰美这件事”。
4、指示代词,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无如寡人之用心者”,“之”可译作“这,这样”指上文“河内凶……亦然”。“不若长安君之甚”《触龙说赵太后》,“之”译作“那样”。
二、作助词
1、定语的标志,如《谏太宗十思疏》中的“代百司之职役哉”,这里的“之”连结名词性定语“百司”和中心语“职役”,可译作“的”,表示限制的偏正关系。此句可译为“代管百官的职事呢?”。《过秦论》中的“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两个“之”分别连结形容词性定语“膏腴”、“要害”和中心词“地”、“郡”,表示修饰的偏正关系。
2、补语的标志。如《捕蛇者说》中的“未若复吾赋不幸之甚也”,“之”在这里作补语的标志,可译作“得”,表示连结中心词“不幸”和补语“甚”。
3、宾语前置的标志(不译)。如《烛之武退秦师》中的“夫晋,何厌之有”,这里“何厌”是“有”的宾语,提前了。此句可译为“晋国(的欲望),有什么满足的(可能)呢?”
4、定语后置的标志(不译),如《劝学》中的“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两个“之”都作定语后置的标志,“之”字前是中心语,“之”字后是定语。此句可译为“蚯蚓(虽然)没有锐利的爪牙,强健的筋骨”。
5、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译)。如《归去来兮辞》中的“善万物之得时,感吾生之行休”,这里两个“之”用在主谓词组之间,表示这一词组不能单独成句。此句可译为“(我)羡慕一切生物得到复苏的时节其时,感叹自己的年华行将结束。”
6、用在主语和介词结构之间,表示它们已经成为一个整体,强调、突出这个介词结构的意义。(不译),如《寡人之于国也》中的“寡人之于国也,尽心焉耳矣”中的“之”,接在主语“寡人”与介词结构“于国”之间,强调“于国”的意义,此句可译为“我对于治理国家,可算是尽了心的了。”
7、衬音助词(不译),用在表示时间的词或某些动词的后面,凑足一个音节,它没有实际意义,只是起着协调音节的作用。如《劝学》中的“不如须臾之所学也”,“之”嵌在时间词“须臾”的后面,协调音节,作词缀,此句译作“比不上片刻学到的东西多”。《谏逐客书》中的“由此观之”,这里的“之”接在动词“观”后面,协调音节,无义,此句可译作“从这看来”
8、嵌在姓名中间,无实义。如“佚之狐言于郑伯曰”、“若使烛之武见秦君”、“介之推不言禄”、“宫之奇谏假道”中的“佚之狐”、“烛之武”、“介之推”、“宫之奇”。
9、嵌在专用名词之间,无义。如《病梅馆记》中的“辟病梅之馆以贮之”。前一个“之”用在“病梅馆”这个专用名词中,不译。
三、作动词
用在处所句词前,可译作“到、往、去”。如《鸿门宴》中的“项伯乃夜驰之沛公军”,“之”用在处所名词“沛公军”前,作动词。
2.文言文中的之有哪些作用
之 的 用 法
一、作助词用。主要用法有四种类型:
1、结构助词。相当于现代汉语“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作定语的标志。
其格式为:定语+之+中心语。 例如:
①故时有物外之趣。(沈复《幼时记趣》)译:物体本身以外的乐趣。
②于厅事之东北角。(林嗣环《口技》) 译:在客厅的东北角。
③水陆草木之花。(周敦颐《陋室金铭》)——各种草木的花。
④览物之情,得无异乎?(范仲淹《岳阳楼记》)译:(他们)观赏自然景物后的感情
⑤忘路之远近。(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忘记了路的远近。
⑥明有奇巧人……能以径寸之木。(魏学伊《核舟记》)译:直径一寸的木头。
⑦菊之爱,陱后鲜有闻。(陱渊明《桃花源记》)译:对于菊花的爱好。
3.在文言文中“之”的五种用法
“之”的所有用法:1.“之”字用作指示代词。
如: ①“之二虫又何知?”“之”表示“这”,意为“这两条鱼又怎么知道?” ②“是吾师也,若之何毁之?”“之”表示“这样”,意为“(他)是我的老师,像这样(我)又怎么(可以)诋毁他呢? ③“请京,使居之。”“之”代指处所,表示“那里”。
④“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之”,此,指陈尧咨射箭十中八九这一情况。
2.“之”用作第三人称代词。这种情况出现得比较多,在课文中屡见不鲜,主要表示“他”、“她”、“它”。
如: ①“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何有于我哉?’”“之”代指“它”,“默而识之”,意即默默地在心里记住它。 ②“桓侯故使人问之”,“之”指代他(扁鹊),意即“桓侯特意派人去问他(扁鹊)”。
③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执之。”“之”指代它(鬼),“急执之”意即赶忙把它(鬼)捉住。
3.“之”字用作动词,意为“往,到……去”。如: ①“吾欲之南海,何如?”“之”意为“到……去”,句子的意思是:“我准备到南海去,怎么样?” ②“行不知所之。”
“之”意为“到……去”。 4.“之”字用作助词,这种情况比较常见,但笔者以为也最复杂,可以分为下面三种: ⑴“之”用作结构助词,相当于“的”,如: ①“圣人之道,卒于鲁也传之。”
意即“孔子的学问,最终是靠不怎么聪明的曾参传下来的”。 ②“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两个“之”均是“的”的意思,意即“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方正的人不接受侮辱性的施舍”。
⑵“之”字用于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 ①“桓侯曰:‘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
’”“之”在这里没有实在意义,用于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②“西蜀之去南海,不知几千里也。”
同样,“之”在这里也没有实在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种用法容易和“之”字用作“的”的时候混淆,应注意区分,以免弄错。
⑶“之”字在句子中只起调节音节的作用,也无实义。如: ①“久之,目似瞑,意暇甚。”
“久之”,很久,“之”,调节音节,没有实在意义 。 ②“填然鼓之。”
在这里,“之”也是单纯调节音节,没有实义。 基本上来说,在文言文中“之”的常见的用法就是上面几种,只要掌握其规律,摸准“之”的用法和意义也是不困难的。
文言虚词“之”的用法可谓灵活,很多学生都难以分析其用法。靠死记一些例子,但过些日子又忘了。
如何容易又方便的掌握,笔者结合自己教学作出简要介绍,即运用句子结构分析法。句子结构分析有一口诀:“主谓宾定状补,主干枝叶分清楚。
谓前是状,谓后补。”由此可知古汉语中的主谓、动宾、偏正等结构。
“之”的用法就可根据其在句中的位置来定。且看下面的分析: (1) 形如“谓语+之”时,用作代词。
如: ①作《师说》以贻之。 ②人非生而知之者。
③均之二策,宁许之以负秦曲。 以上三例中的“之”都是代词用,分别充当谓语动词“贻”“知”“均”的宾语,构成动宾结构。
反过来说,虚词“之”紧跟在谓语动词后,这个“之”就作代词用。 (2) 形如“主语+之+谓语”时,起取消主谓句子独立性。
如: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②师道之不传也久矣。
以上两个例子中“之”前的“孤”“鱼”“师道”在句子中作主语,“之”后的“有”“不传”为动词作谓语。在这种情况下,虚词“之”可以省略不译。
即“孤有孔明,犹鱼有水也”;“师道不传也久矣”。 (3) 形如“名词+之+谓语动词/介词”时,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如: ①宋何罪之有? ②何陋之有? 以上两例中,“之”出现在疑问句中,“之”前面分别是名词“罪”和“陋”,“之”后面是紧跟谓语动词“有”,而且“罪”和“陋”是作为宾语在谓语动词的前面。这种情形下的“之”就作宾语前置的标志。
虚词“之”不译,直接把宾语部分还原到谓语动词后面即可。 (4) 形如“名词+之+形容词”时,作定语后置的标志。
如: ①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②马之千里者。
③石之铿然有声者。 ④无丝竹之乱耳,无案牍之劳形. 以上三例中,虚词“之”后面的“利”“强”“千里”“铿然有声”“乱耳”“劳形”都是形容词修饰“之”前面的名词“爪牙”“筋骨”“马”“石”“丝竹”“案牍”,翻译时,“之”不用翻译,直接把形容词还原到名词的前面即可。
(5) 形如“定语+之+名词”时,是作结构助词,译作“的”。 如: ①君之病在肌肤,不治将益深。
②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以上两例中,虚词“之”后面是名词“病”“众”,分别由前面的“君”“吴、越”作定语修饰,“之”就译作“的”。
(6) 形如“之+地点/处所名词”且句中缺少相应的谓语时,就作动词。 如: ①子夏之晋。
②吾欲之南海,何如? ③辍耕之垄上。 以上三例中,“之”的后面分别是“晋(国)”“南海”“垄上”作为地点名词,“之”的前面没有与“晋”“南海”“垄上”相对应的谓语动词。
这种情况下,“之”用作动词,翻译为“去、往、到”。 (7) 形如“形容词/副词+之”时,凑成二字或四字音节,不用译。
如: ①顷之,烟炎张天。 ②。
4.文言文中之的用法是什么?
1.用作助词
(1)相当于现代汉语的“的”,放在定语和中心语之间。如:子而思报父母之仇,臣而思报君之仇。《勾践灭吴》
(2)放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客之美我者,欲有求于我也。《邹忌讽齐王纳谏》
(3)放在倒置的动(介)宾短语之间,作为宾语提前的标志。如:句读之不知,惑之不解,或师焉,或不焉。《师说》
(4)放在倒置的定语与中心语之间,作为定语后置的标志。如:蚓无爪牙之利,筋骨之强 《劝学》
(5)用在时间名词或动词后面,凑足音节,没有实在意义。如: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2.用作动词,到……去
如:胡为乎遑遑欲何之 《归去来兮辞》
3.用作代词
(1)“他”“她”“它”;有时灵活运用于第一人称或第二人称。如:太后盛气而揖之。 《触龙说赵太后》
(2)指示代词,“这”“此”。如:夫子欲之,吾二臣者皆不欲也 《季氏将伐颛臾》
以上,,,额。。。那个,能不能给点小费,我想这么多也不容易的说。
5.文言文中之的意思和用法
一、施行、进展。
例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白话译文: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有贤德、有才能的人选出来(给大家办事),
(人人)讲求诚信,崇尚和睦。
出处:西汉·戴圣《礼记》
二、出,生出,滋长。
例句:枝茎益大,有所之。
白话译文:枝茎逐渐生长壮大,有所增高。
出处:东汉·许慎《说文》
三、去,到,前往。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
白话译文:我准备到南海去,你觉得怎么样?
出处: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四、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例句: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
白话译文:郑国的一个叫弦高的商人正要去周朝的管辖地做买卖,半路上遇到了他们(秦国的部队)。
出处:春秋末年·左丘明《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五、之拼音:zhī
释义: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之心。
2、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之计。不速之客。莫逆之交。
3、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4、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之度外。等闲视之。
5、代词,这,那:“之二虫,又何知”。
6、虚用,无所指:久而久之。
7、往,到:“吾欲之南海”。
扩展资料
汉字笔画:
相关组词:
1、假之[jiǎ zhī]
假若。
2、之适[zhī shì]
前往;往来。
3、久之[jiǔ zhī]
很久,许久。
4、之卦[zhī guà]
《周易》卦变之称。
5、之往[zhī wǎng]
去;到。
6.文言文中之的用法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
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
(《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
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
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
(《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合用请采纳,谢~。
7.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几种
之字在古文中的用法有以下七种:
1、动词,本义,出、进、发展。
例句: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礼记》
译文:在大道施行的时候,天下是人们所共有的,把有贤德、有才能的人选出来,(人人)讲求诚信,崇尚和睦。
2、动词,往,到。。去。
例句: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译文:我想去南海,怎么样?。
3、助词,表示之前后之交集,常可译作的。
例句:马之千里者。——唐代文学韩愈《马说》
译文:能够日行千里的马。
4、代词,他,她,它(们)。
例句:人皆吊之。——西汉刘向《塞翁失马》
译文:人们都前来慰问塞翁。
5、作宾语前置(倒装句)的标志。
例句:何陋之有?——先秦孔子《论语·子罕第九》
译文:有什么简陋的呢?
6、用在句末补足音节,无实义。
例句:怅恨久之。——汉司马迁《陈涉世家》
译文:因失望而叹息了许久。
7、用在句中(常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不翻译。
例句:皮之不存,毛将安附焉?——春秋左丘明《左传·僖公十四年》
译文:皮都没有了,毛往哪里依附呢?
8.之在文言文中的用法和例句
1. 用作代词
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例:策之不以其道,食之不能尽其材,鸣之而不能通其义,执策而临之,曰:“天下无马!”(《马说》)
2. 用作助词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例: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二)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 例:宋何罪之有?(《公输》)
(三)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译时可省去。例: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爱莲说》)
(四)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例:顷之 ,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狼》)
3. 用作动词
可译为“去、往、到”。例:吾欲之南海,何如?(《为学》)
9.之在古文中的作用
动词
到,往【现代汉语解释】
例:①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西汉·司马迁《史记·陈涉世家》
②行不知所之。——《庄子》
代词
1.第三人称代词,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①人皆吊之。——《塞翁失马》
②彼竭我盈,故克之。——《曹刿论战》
2.指示代词,这
例:①均之二策,宁许以负秦曲。——西汉·司马迁《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郯子之徒,其贤不及孔子。——《师说》
3.活用为第一人称,我。
例:①不知将军宽之至此也!——《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②君将哀而生之乎?——《捕蛇者说》
4.可用于宾语前置句复代指宾语,用于动词之后。
①野语有之曰——《庄子·秋水》
②而死固付之度外矣!——《指南录后序》
助词 1.结构助词,相当于“的”。
例:①近塞上之人,死者十九。——《塞翁失马》
②小大之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曹刿论战》
2.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例:
①宋何罪之有?——《公输》
②何陋之有? ——《陋室铭》
3.结构助词,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同【现代汉语解释】助词2。
例:
①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②无丝竹之乱耳。——《陋室铭》
4.结构助词,定语后置的标志。
例:①凌万顷之茫然。——《赤壁赋》
②蚓无爪牙之利。——《劝学》
5.结构助词,补语标志,可译为“得”。
例: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6.音节助词,无实义。
例:1填然鼓之。——《孟子·粱惠王上》
2久之,能以足音辨人。——《项脊轩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