竟字的文言文解释(“竟”字的文言解释)
1.“竟”字的文言解释
◎ 竟 jìng
〈动〉
(1) (会意。从音,从人。本义:奏乐完毕)
(2) 同本义 [(perform on a musical instrument) end;finish]
竟,乐曲尽为竟。——《说文》
凡乐成则告备。——《周礼》。汉· 郑玄注:“成,谓所奏一竟。”
(3) 泛指结束,完毕[finish;complete]
竟,终也。——《玉篇》
竟,穷也。——《广雅》
谮始竟背。——《诗·大雅·瞻昂》。笺:“犹终也。”
振于无竟。——《庄子·齐物论》
秦王竟酒。——《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语竟。——唐· 李朝威《柳毅传》
不能竟书而欲搁笔。——清· 林觉民《与妻书》
(4) 又如:竟学(学完,学到底);未竟之业;事竟
(5) 追究 [investigate]
此县官重太后,故不竟也。——《汉书》
◎ 竟 jìng
〈名〉
“竟”假借为“境”,边境,国境 [border]。如:竟界(边缘;边界);竟尉(古代边境武官)
◎ 竟 jìng
〈副〉
(1) 终于;到底[in the end;eventually]
平原君 竟与 毛遂偕。——《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
竟怒不救楚。——《史记·屈原贾生列传》
竟无语凝噎。——宋· 柳永《雨霖铃》
婿竟不调。——明· 崔铣《洹词·记王忠肃公翱三事》
(2) 竟然;倒。含出乎意料之意 [actually;unexpectedly]
竟杀蛟而出。——《世说新语·自新》
(3) 又如:竟尔(竟自。竟然);竟是(还是,毕竟是);竟不然(何不,倒不如)
(4) 径,一直,直接 [throughout;whole]。如:竟直(简直;竟然);竟已(终止);竟此(就到这里,到此为止)
◎ 竟 jìng
〈形〉
(1) 全部;完全;整个 [whole]
恩施下竟同学。——《汉书·王莽传》。注:“周徧也。”
君竟日不出门。——清· 梁启超《谭嗣同传》
竟三夜罢。——清· 邵长蘅《青门剩稿》
竟以宗庙社稷。——清· 周容《芋老人传》
竟成痼疾。——清· 方苞《狱中杂记》
竟行之。
(2) 又如:竟天(满天);竟天价(满天地);竟体(全身);竟夕(整夜,整个晚上);竟世(终生;一辈子)
2.余懋衡文言文翻译
余懋衡,字持国,江西婺源人。万历二十年(1592)中进士,授职永新知县。升为御史,当时因为修建大殿,矿税使被派往各地,骄横异常。余懋衡上奏说:“与其骚扰平民,榷税至于鸡猪,还不如明明白白告诉天下人,稍为增加田赋,共同赞助大殿工程。现在避开增加赋税的名声,实际上是竭泽而渔的办法,这样的害处比增加赋税要大十倍。”违背圣旨,余懋衡被停发俸禄一年。
巡按陕西,税监梁永将私人财产运到畿辅,役使人马甚众。余懋衡上奏弹劾他,梁永恨得要命,唆使其帮凶乐纲贿赂厨师想毒死余懋衡。两次中毒,余懋衡都没死,拷问厨师,获取乐纲给予的贿赂和剩下的毒药,于是,上疏极力弹劾梁永,御史官也争相弹劾梁永,皇上都不讯问。梁永害怕军民为难他,召进一些亡命之徒自卫。御史王基洪声言梁永一定会造反,将梁永杀掠官吏、百姓的事一一陈上。巡抚顾其志为梁永隐讳,梁永于是为自己辩护。皇帝怀疑御史说的不是实话。可咸宁、长安二个知县与梁永的对立更加厉害。梁永党徒王九功等多私人武装,怕被有关官吏察觉,托词说是梁永调遣,拉帮结伙乘马驰走。县吏在华阴追上他们,相互之间发生战斗,不久都被抓住,余懋衡于是以谋反之罪控告梁永。梁永很害怕,他的爪牙也逃散了,只有乐纲还在,他教梁永诬告咸宁知县朝荐,朝荐被逮捕。梁永不久也被撤回京城,关中才安宁下来。余懋衡不久后因家人去世回到家乡。后被起用掌管河南道。升为大理右寺丞,声称有病归家。
天启元年(1621)他又被起用为大理左少卿,官至右佥都御史,与尚书张世经共同管理京城军队政事。又任右副都御史,改做兵部右侍郎,都是管理军队。三年八月朝官推举南京吏部尚书,李三才为第一人选,余懋衡为第二人选;推举吏部左侍郎,以冯从吾为第一人选,以曹于汴为第二人选。皇上都用第二人选。大学士叶向高等极力认为不行,皇上不听。余懋衡、曹于汴也认为自己资历不及李三才等,极力推辞新的任命,声称有病回到家乡。
第二年十月,余懋衡又被授予前职。他看到宦官势力正大,坚决不肯就任。不久奸臣张纳肆意诋毁讲学各位大臣,其中以余懋衡、冯从吾和孙慎行为首,于是,余懋衡等被削职。崇祯初年,方又官复原职。
3.弃书捐剑文言文翻译
翻译:
项羽年少时曾学习写字识字,没有学成就放弃了;学习剑术,也没有学成。他的叔父项梁很生气。项羽却说:“写字,能够用来记姓名罢了;剑术,也只能与一个人对敌,不值得学。我要学习能敌万人的本事。”
于是项梁就教项羽兵法。项羽非常高兴,可是略微懂得了一点兵法的大意,又不肯最终学完。 后来,刘邦和项羽争夺天下,刘邦凭借智取,而项羽则用蛮力拼斗,然而最终被刘邦打败,是智力不足啊。
原文:
项籍少时,学书不成,去;学剑,又不成。项梁怒之。籍曰:“书,足以记名姓而已。剑,一人敌,不足学,学万人敌。”于是项梁乃教籍兵法,籍大喜,略知其意,又不肯竟学。
后刘、项相争,刘邦智取,项籍以力斗,然终为刘所败,乃智穷也。
扩展资料
创作背景
本文选自汉·司马迁《史记·项羽本纪》,讲述了不可因胸怀大志而不屑于小事的道理。项羽年少时,学什么都是浅尝辄止、半途而废,因此。长大后虽然也有雄心壮志,但最终因缺乏真才实学而导致惨败,这就告诉我们,学习一定要坚持到底,持之以恒。
人物背景
项羽(公元前232年―公元前202年),名籍,字羽,泗水下相(今江苏宿迁市区)人。秦末农民起义领袖,杰出军事家,楚国名将项燕之孙。
勇猛好武,早年跟随叔父项梁在吴中起义反秦。项梁阵亡后,率军渡河援救赵王歇。巨鹿之战,击破章邯和王离领导的秦军主力,领军灭亡秦国。自称西楚霸王,定都于彭城(今江苏徐州市),大封灭秦功臣将领,拥立六国贵族后代为王。汉王刘邦从汉中出兵,掀起历时四年的楚汉之争。
项羽在正面战场屡破刘邦。彭越不断后方破坏楚军补给。韩信统一了黄河以北,挥师南下。项羽刚愎自用,猜疑亚父范增,终为刘邦所败。公元前202年,项羽退守垓下(今安徽灵璧县),突围乌江(今安徽和县乌江镇)。最后霸王别姬,自刎于乌江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