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桧力主和议文言文答案(秦桧读音hui还是kuai?)
1.秦桧读音hui还是kuai?
秦侩的“侩”是读kuai。
秦桧(1090—1155年),字会之,生于黄州,籍贯江宁(今江苏南京)。南宋初年宰相、奸臣,主和派的代表人物。
政和五年(1115年),秦桧进士及第,中词学兼茂科,任太学学正。宋钦宗时,历任左司谏、御史中丞。靖康二年(1127年),因上书金帅反对立张邦昌,随徽、钦二帝被俘至金,为挞懒信用。
扩展资料:
宋高宗建炎四年(1130年),秦桧回到临安,力主宋金议和。绍兴元年(1131年),擢参知政事,随后拜相,次年被劾落职,绍兴八年(1138年)再相,前后执政十九年,历封秦、魏二国公,深得高宗宠信。
绍兴二十五年(1155年),秦桧病逝,时年66岁,追赠申王,谥忠献。开禧二年(1206年),宋宁宗追夺其王爵,改谥谬丑。嘉定元年(1208年),史弥远执政后又恢复其王爵和谥号。
秦桧在南宋朝廷内属于主和派,奉行割地、称臣、纳贡的议和政策。第二次拜相期间,他极力贬斥抗金将士,阻止恢复;同时结纳私党,斥逐异己,屡兴大狱,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奸臣之一。
2.秦桧为什么主和
网上资料,希望有所帮助
首先讲,秦桧是个知书达理,通晓历史的文化人。他宋微宗政和五年(1115年)登第、补密州(今山东诸诚)教授。曾任太学学正。这就是说,他说话办事不可能像乡村野夫那样没有头脑,简单粗暴;
二、秦桧一直是爱国的,这表现在他随微宗、钓宗被金俘后的一系列表现上,他先是坚决反对金人要扶张邦昌为傀儡。他坚持认为:张过去附势有权势者,干尽了损害国家利益的坏事。在老百姓中口碑极坏。如金硬要立张为帝,老百姓必然揭竿而起;
其次,在靖康之年(1126年)金、宋的战争中,金要求宋割让三镇:太原、中山(今河北定县)、河间。这时,身为职方员外郎的秦桧坚决反对。同意割地的有以范宗尹为首的70人,而反对派则只有秦桧为首的36人,
最后,泰桧等人的意见终于取胜(想必此时的宋朝还比较强大,到不了割地的份上);最主要的是,建炎四年(1130年)金将鞑赖带兵南进时,命秦桧同行。 这为什么呢?因为鞑赖是金国的主和派(金人也不是铁板一块,也分主战和主和)。他只所以带上秦桧,自然是为了同南宋讲和。而秦桧当然也愿意回国效力。为了带上妻子王氏(免被金留下作了人质)。二人还伪装吵架,王氏大骂秦受了金的重用,就忘了糟糠之妻。鞑赖信以为真,特恩准夫妻二人同行。山阳城被攻陷后,金兵纷纷入城。秦桧等则登船而去。历经磨难(在涟水时,还差点被宋军误会砍了头),终于南归。
至于秦桧的归宋,历来有两种说法,一是说他主动归宋的,还传他曾杀死了看守他们的金军;二是说,他是被金国有意放回的。而放回的目的,就是同南宋讲和。
这一点,在《金国南迁录》中有记载:金国大臣考虑南京复仇事,涉及放纵秦桧归国。鲁王说,只有放宋臣先回,才能使他“顺我”。忠献王粘罕说,这件事在我心里已酝酿三年了,只有一个秦桧可以用。我喜欢这个人,“置之军前,试之以事”,表面上虽然拒绝,而内心中经常能“委曲顺从”。秦桧始终主张“南人归南,北人归北”的政策,今天如能放他回南宋,他必得志。就这样,金人决定放秦桧南归。
结果不出粘罕所料,秦桧回到临安就力主和议,官至相位,专权擅国,杀了一批主战的抗金将领。其后,使南北对峙局势基本形成。
三、秦桧之所以主和,是鉴于大金、南宋势均力敌,谁也不能完全战胜对方的客观现实,与其常年杀来杀去,不如划淮水为界,互不侵扰,相安无事。这样,至少可保南宋半壁江山,保老百姓可以免遭战火涂炭。在这种思想的指导下,绍兴9年(1139年)秦桧不顾主战派赵鼎、胡铨、韩世忠、张竣、王庶、岳飞、李纲等人的反对,与金签署了第一个和约。
然而,和平不易。和约签后不到一年,金统治集团发生内江,主和的鞑赖被杀。主战的宗弼(即兀术,那个我们在小人书里就十分熟悉的金国将领)上台。宋金两国重新开战。战至后来,局势开始对金不利。这时赵构皇帝开始打起自己的小九九。他一怕岳家军趁势坐强大,以危及自己的统治,二担心岳灭了金国,被金囚禁的钦宗归国(微宗已死),自己皇位不保。经再三权衡,赵、秦二人认为,还是二国均衡对立为上策。谁吃掉谁都不好。于是,就有了十二道金牌令岳飞退兵的举措。
冤杀岳飞毫无疑问是秦桧的千古之罪。但细究起来,也是有其原因的。那就是金国讲和的条件之一就是,必须杀掉岳飞或查办有关的主战派。因此,为了达到宋、金议和的目的。只好借岳飞人头。
果不其然,岳飞被捕后,宋金两国便签署了两国间的第二份和约,史称“绍兴和约”。各和约规定,“划淮为界,岁币银绢各二十五万,割诏、邓二州”。
和约签定后一个月左右,岳飞被冤杀于风波亭。
3.文言文翻译:岳飞的名篇《满江红》中的一段
岳飞(1103-1142),字鹏举,相州汤阴(今属河南)人。为南宋抗金名将。二十岁应募从军,身经百战,屡建奇功。因力主北伐、反对和议,被秦桧以“莫须有”的罪名诬陷而死,年仅三十九岁。孝宗时追谥武穆,宁宗时追封鄂王。有《岳武穆集》,为后人所编。
满江红
怒发冲冠,凭栏处,潇潇雨歇。
抬望眼,仰天长啸,壮怀激烈。
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
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
靖康耻,犹未雪。
臣子恨,何时灭?
架长车,踏破贺兰山阙!
状士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
待从头,收拾旧山河,朝天阙!
【注释】
⑴此调又名《念良游》、《伤春曲》。格调沉郁激昂,宜于抒发怀抱,故为苏、辛派词人所爱用。双调,九十三字,仄韵(南宋后始见于平韵体)。
⑵怒发冲冠:《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相如因持璧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
⑶抬望眼:抬头纵目远望。
⑷尘与土:谓功名犹如尘土,指报国壮志未能实现而言。
⑸八千里路:作者从军以来,转战南北,征程约有八千里。“八千”与前句中的“三十”都是举其成数而言。云和月:指披星戴月,日夜兼程。
⑹等闲:轻易,随便。
⑺靖康:宁钦宗赵桓年号。靖康元年(1126),金兵攻陷汴京,次年掳徽宗赵佶、钦宗赵桓北去,北宋灭亡。“靖康耻”指此而言。
⑻雪:洗雪。
⑼灭:平息,了结。
⑽长车:战车。贺兰山:在今宁夏西,当时为西夏统治区。此处借为金人所在地。缺:指险隘的关口。
⑾从头:重新。收拾:整顿。
⑿天阙:宫门。朝天阙:指回京献捷。
【品评】
这是一首气壮山河、光照日月的传世名作。
绍兴十年(1140),岳飞挥师北伐,大破金兵于偃城。 进抵距汴京仅四十五里的朱仙镇后,他对部下说:“直抵黄龙(今吉林农安,金故都),与诸公痛饮耳。”这是以恢复为己任的岳飞的素志。
此词即抒发他扫荡敌寇、还我河山的坚定意志和必胜信念,反映了深受分裂、隔绝之苦的南北人民的共同心愿。全词声情激越,气势磅礴。开篇五句破空而来,通过刻划作者始而怒发冲冠、继而仰天长啸的情态,揭示了他凭栏远眺中原失地所引起的汹涌激荡的心潮。
接着,“三十功名”二句,上句表现了他蔑视功名,唯以报国为念的高风亮节,下句则展现了披星戴人、转战南北的漫长征程,隐然有任重道远、不可稍懈的自励之意。
“莫等头”二句既是激励自已,也是鞭策部下:珍惜时光,倍加奋勉,以早日实现匡复大业。耿耿之心,拳拳之意,尽见于字里行间。它和《汉乐府·长歌行》中的“少壮水努力,老大徒伤悲”一样,是被后人奉为箴铭的警策之句。下片进一步表现作者报仇雪耻、重整乾坤的壮志豪情。
“靖康耻”四句,句式短促,而音韵铿锵。“何时灭”,用反诘句吐露其一腔民族义愤,语感强烈,力透字背。
“驾长车”句表达自已踏破重重险关、直捣敌人巢穴的决心。“壮志”二句是“以牙还牙,以血还血”式的愤激之语,见出作者对不共戴天的敌寇的切齿痛恨。
结篇“待从头”二句再度慷慨明誓:等到失地收复、江山一统之后,再回京献捷。
全词以雷贯火燃之笔一气旋折,具有撼人心魄的艺术魅力,因而一向广为传诵,不断激发起人们的爱国心与报国情。
近人余嘉锡先生《四库全书提要辩证·岳武穆遗文》考证出此词为明人所作而托名于岳飞。夏承焘先生进一步证成其说。但持异议者也不乏其人。
4.求文言文 秦桧为相日都堂左揆这篇文章的全文翻译
【原文】
秦桧为相,都堂左揆前有石榴一株,每著实,桧默数焉。,亡其二,桧佯不问。一日将排马,忽顾左右取斧伐树,有亲吏在旁,仓卒对曰:“实佳甚,去之可惜?”桧反顾曰:“汝盗食吾榴。”吏叩头服。
有献新樱于慕容彦超,俄而为给役人盗食,主者白之。彦超呼给役人,伪慰之曰:“汝等岂敢盗新物耶,盖主者诬执耳!勿怀忧惧。”各赐以酒,潜令左右入“藜芦散”。既饮,立皆呕吐,新樱在焉,于是伏罪。
【译文】
南宋人秦桧为宰相时,在都府前院种有一株石榴,每次结果时,秦桧都默默记下果实的数目。一天突然少了二颗石榴,秦桧装作不知,过了几天,秦桧检阅马匹时,突然回头对手下说:“拿把斧头来,把这株石榴砍了。”旁边一名秦桧的亲信,立即脱口说道:“这株石榴所结的果实很甜,砍掉太可惜了。”秦桧回头对他说:“原来偷我石榴的就是你。”那名亲信一听,立即叩头认错。
有人命仆役送给慕容彦超一篮新鲜樱桃,不料仆人却在半路偷吃,主人把这事告诉慕容彦超。慕容召来仆人,故意慰问他说:“你怎会偷吃樱桃呢,一定是你主人误会你,你千万不要害怕主人会责怪你。”说完赐他美酒压惊,却在酒中掺入“藜芦散”(植物名,有毒,可供药用),仆人在喝下酒后,开始不停的呕吐,秽物中赫然有樱桃,于是只好认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