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刑论文言文阅读答案(断刑论译文~谢谢!!)

1.断刑论 译文 ~谢谢!!

解读柳宗元的《断刑论》 翟冰林 (永州市公安干校 湖南永州 425000 ) 摘 要: 唐代思想家柳宗元的《断刑论》下篇,批判了中国传统的死刑执行制度——“秋冬行刑”制“伪”在不能“罚务速而后有惩”,其次认为“刑以秋冬”“伪”在因循守旧,拘泥时令。

回击了当时法律思想界的“天刑”说,提出了新的“断刑”观点——“罚务速而后有惩”。这一刑罚观点地提出,从司法制度的角度表现了柳宗元要求变革的政治主张,同时,也是柳宗元“天人相分”自然哲学思想内容中又一精彩一笔。

关键词: 柳宗元;断刑;天人相分 《断刑论》下篇是唐代思想家柳宗元丰富论著中唯一阐述自己刑罚观点的一篇文章。文章中,作者在唯物主义立场,对中国传统的死刑执行制度——“秋冬行刑”制的种种弊端进行了尖锐地批判,回击了当时法律思想界的“天刑”说,提出了新的“断刑”观点——“罚务速而后有惩”。

笔者认为,这一刑罚观点的提出,从司法制度的角度表现了柳宗元要求变革的政治主张,是柳宗元“天人相分”自然哲学思想内容中又一精彩一笔。 “秋冬行刑”的刑罚执行制度萌芽于奴隶社会的神权思想,是西周统治者“敬天保民”、“以德配天”理论的产物。

经战国吕不韦《吕氏春秋》的解说阐述和西汉董仲舒《春秋决狱》的发论证,形成以“君权神授”,“天人感应”理论为依据的一项司法制度。西汉统治者为 巩固 君权,奴为民心,正式将这一司法制度写入汉律,即“王者生杀,宜顺时气。

其定律:无以十一月,十二月报囚。”⑴董仲舒们认为,秋天霜降后,天地始肃,杀气正至,便可申严百刑,以示顺行诛。

到了柳宗元时代,唯心主义的“君权神授”、“天人感应”思想更是有唐统治者用以维护封建统治,施政治国的理论根据。在司法实践中,“秋冬行刑”制便为唐律所承袭,是唐朝死刑执行的惯用制度。

作为中唐时期的唯物主义者,柳宗元坚持“天人相分”的观点,与同时代宣扬“天刑”说的韩愈展开了论争。在《断刑论》中旗帜鲜明地提出“刑以秋冬”的刑罚观点是“伪也”。

首先,柳宗元认为“刑以秋冬”“伪”在不能“罚务速而后有惩”。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律的作用在于及时有效地惩治罪犯、预防犯罪、教育警戒人们。

假如“春夏为不善者,必俟秋冬而后罚,则为不善者必懈”。如果说乱纲违法者春夏作案犯死罪,一定要等到秋冬才进行处罚,那么法律就推动了其杀一儆百的震慑威力。

结果犯死罪者的嚣张气焰就不能及时打掉,侥幸思想、对立情绪就会滋生蔓延,恐惧畏罪心理就因此松弛懈怠,并且还会以消极不满的态度抗拒审讯。这样一来势必造成“驱天下之人而入于罪,又能缓而慢之,以滋其懈怠”。

不但犯死罪者得不到及时惩罚,反而会使更多的人以身试法,走上犯罪。所以柳宗元认为,要使刑罚发挥“全一儆百”的震慑威力,就必须革传统的“秋冬行刑”制度,使“为不善者不越月逾时而得其罚”,使“刑措”真正起到“人惧而有惩焉”、“驱天下之人而从善远罪”的法律效果。

其次,柳宗元认为“刑以秋冬”“伪”在“言天而不言人”,借“天命”而愚民。统治者“言天而不言人”、“不谋之人心”的原因,是人们对其为政之道太熟悉了解。

为达到牧民,使民心驯服的目的,他们不得不凭借“天意”行惑民之道,用“顺时得天”的理论标榜其残酷刑罚制度的人道,以显示“德政”的恩泽。纵观中国几千年的法制史,历朝统治者莫不给刑律制度涂上一层神秘的色彩。

如夏朝奴隶主启将讨伐有扈氏的战争说成“奉天罚罪”,西周统治者把推翻商朝美化为“顺天行诛”,汉律中的“秋冬行刑”是“王者承天意以从事”,而唐韩愈宣扬的“天刑”说,更是将“天命”推崇到无所不及的顶峰。统治者们就是利用这些唯心的“天意”“天命”理论,粉饰其所谓的“德政”、皇恩浩荡,从而给野蛮残忍的刑罚制度披上一件合法的外衣。

有唐统治者为了昭示其“德政”,还将“公平”、“宽简”作为立法的核心,将“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写入唐律。可是在司法实践中律外酷刑的滥用屡见不鲜,“犯死罪自春而穷其辞,欲死不可得”的惨状令人目不忍睹。

柳宗元在《断刑论》中描述到:犯死罪者“大暑者数月,痒不得搔,痹不得摇,痛不得摩,饥不得时而食,渴不得时而饮,目不得瞑,支不得舒,怨号之声,闻于里人“。犯死者在这种心身倍受摧残的囹圄之中忍受漫长的自珍到冬的待刑折磨,还不如立即受刑,了却痛苦。

然而统治者却偏偏要人们相信,这是君主奉上天的旨意行事——春夏施恩布泽予万物,禁止杀伐伤生;秋冬治罪伐恶于丑类,申严百刑。统治者要臣民们相信天命,服服帖帖顺 从 君主的德政统治。

柳宗元对这种借“天命”以残人的刑罚理论斥之为“惑于道者也”,是“曲顺其时,以诌是物”。他认为统治者施政治乱应正视现实,遵顺正道,这样才能达到“天时之可得顺,大各之可得致,则全吾道而得之一矣”的施政效果。

再次,柳宗元认为“刑以秋冬”“伪”在因循守旧,拘泥时令。“刑以秋冬”制产生的依据是西汉董仲舒的“天人合一”、“天人感应”的理论。

董认为自然界中的日。

2.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后面小题

1.D

2.B

3.C

4.直接反映重礼义教化思想的句子有:①无法不可以为治也,不知礼义不可以行法。②百工维时,庶绩咸熙,礼义修而任贤德也。 ③入孝出悌,言为文章,行为仪表,教之所成也。

5.(1)百姓不知道礼义,法令也不能使他们进入正道。不崇尚美好,废弃丑陋,那么百姓不会向往礼义。

(2)言辞具有文采,行为可以作表率,这是教育所达到的结果。

(3)而有高于世人尊贵显要的名声,百姓谁能够不跟从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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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阅读下面的文言文,完成7

9.D

10.A

11.C

12.⑴如果就恩泽声威所能达到,远处的外族前来朝贡的情况来说,与贞观初年相比是不能相提并论的。(4分,“加”“比于贞观之始”“等级”各1分,句意通顺1分)

⑵按照法律,不至于判死罪,不能容许无节制地处以严酷的刑罚。(2分,“法”“无容”各1分)

⑶人都苦于不能自己察觉毛病,你刚才未讲时,我自认为所做的事没有变化,等到听见你的分析后,(才知道)我的过失已足以令人吃惊。(4分,“苦不自觉”“向”“堪”各1分,句意通顺1分)

9.判决。

10.都是“因为”的意思。B项前者表承接,后者表递进;C项前者为介词“在”,后者为介词“对于”;D项前者是代词,代“大家”,后者是助词,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11.唐太宗是想杀柳雄,不是杀戴胄。

12.⑴“加”“比于贞观之始”“等级”各1分,句意通顺1分。

⑵ “法”“无容”各1分。

⑶ “苦不自觉”“向”“堪”各1分,句意通顺1分。

参考译文:

贞观十一年,太宗对魏征说:“近来我所作的事的得失及政治教化,比以前如何?”魏征回答说:“如果就恩泽声威所能达到,远处的外族前来朝贡的情况来说,与贞观初年相比是不能相提并论的。如果从德义与百姓暗中相通,民心高兴诚服来说,比贞观初年又相差很远。”太宗说:“远方处族来归服,应当是由于施与德义,过去的功业为什么反而更大呢?”魏征说:“过去天下未安定,常把德义铭记在心,不久,因国内平安无事,逐渐增加骄奢自满的情绪。所以功业虽然盛大,德义始终赶不上贞观初年。”太宗又说:“所作的事比以前有哪些不同?”魏征说:“贞观初年,担心别人不进言,引导大家规谏。三年以后,见有人进谏,能高兴采纳听从。最近一两年来,不喜欢别人进谏,虽然努力听取和接受,而内心始终不高兴,确实有为难的样子。”太宗说:“在哪些事情上是这样的?”魏征回答说:“即位的初期,判处元律师死刑,孙伏伽劝谏说:‘按照法律,不至于判死罪,不能容许无节制地处以严酷的刑罚。’陛下就把兰陵公主园赏赐给他,价值万元钱。有人说:‘孙伏伽的所说的是一般的道理,而所赏赐的太优厚了。’陛下当时说:‘自我即位以来,没有进谏的人,所以赏赐他。’这就是引导大家进谏。徐州司户柳雄对隋朝留下的人,妄自给予俸禄等级,有人控告他,陛下就命令柳雄自己坦白,不坦白就给他定罪。柳雄始终坚持说是照实办理,竟然不肯坦白。大理寺查究得知柳雄的欺诈,将对柳雄处以死罪,少卿戴胄禀奏说,按照法律,只应处以徒刑。陛下说:‘我已对柳雄裁断完毕,只应处以死罪。’戴胄说:‘陛下既然不认为我的话对,请立即把我交到司法部门去。罪不该死,不能乱用酷刑。’陛下很生气地派人去杀柳雄,戴胄拉住不放,反复达四五次,然后赦免了柳雄。于是对司法部门的人说:‘只要能为我这样坚守法制,难道还怕滥用刑罚杀人夷族的事。’这就是以喜悦的心情来接受劝谏。往年,陕县丞皇甫德参上书触犯圣上旨意,陛下认为是诽谤。我上奏说,上书不激烈迫切,不能激励国君的意志,激烈迫切就相似于诽谤。当时虽然听从我的话,赏赐了物品二十种,思想上却很不舒服,这是难于接受劝谏。”太宗说:“的确如你说的,除了你是没有人能说出这样的话的。人都苦于不能自己察觉毛病,你刚才未讲时,我自认为所做的事没有变化,等到听你论说后,我的过失已很惊人。你只要保持这样的忠心,我终究不违背你话的。”

4.阅读下面文言文选段,完成小题[甲] 宫中府中,俱为一体;陟罚臧否,

小题1:D

小题2:⑴彰显(显示)⑵痛心遗憾⑶安抚,抚慰⑷亲人(亲近的人)

小题3:咸畏而爱之 ∕刑政虽峻而无怨者∕ 以其用心平而劝戒明也(2分)

小题4:⑴全部来询问他们,就一定能使军队上下团结、和睦,才能高和才能差一点的人都能得到妥善的安排。(2分)

⑵善的(好的)没有(因为)微小而不奖赏;恶的(坏的)没有(因为)轻微而不惩罚。(2分)

小题5:示例甲文中诸葛亮要求后主做到了严明赏罚、亲贤远佞,并举荐一批忠臣良将,这充分展示了诸葛亮治国的雄才大略。

小题1:试题分析: A前代词,后用于主谓之间。B前译为“对”,后译为“在”。C前表目的,后表原因。,D均译为“的人”。

点评:平时学习中,对于文言虚词、多义词要多加比较,知道它有几个意思,并分别举出例句,积累下来。遇到多义的文言虚词、实词后一定要加以联想,想一想在其它句子中该词是什么意思,这样熟能生巧。考试时再遇到就可以轻而易举地区别开了。

小题2:试题分析:“昭、抚、亲”可根据语境推断出来,用词语代替。“痛恨”则是重点的古今异义词,应译为“痛心遗憾”。

点评:文言词语,包括实词和虚词两类。文言词语的考查以实词据多。考查的词语,一般为通假字、多义词、古今异义词、词性活用词等。当然仍以课文下面的注解为主。学习中要注意理解,避免死记硬背,并做到重点突破,对于易错、易混词要加以积累。

小题3:试题分析:整体理解这几句话的意思,都敬畏但很爱戴,刑罚和政令虽然严峻却并没有人抱怨。这是因为为政者为人公平、且有明了的劝说和告诫。明白了句子的大意民,断句就轻而易举了。

点评:文言语句的翻译首先要知道文言词语的意思,当然课外的文言语句翻译时,放到语境中,根据上下文推断也不失是一种较好的方法。给语段标出停顿,其实是把几个句子断开。所以要注意句子意思不能改变,语意要完整。

小题4:试题分析:翻译时要注意,关键词语的意思必须要落实。两个句子中的的关键词有“行阵”“善无微而不赏”“ 恶无纤而不贬”,“行阵”可知代指军队,“无微而不赏”“无纤而不贬”根据语境分别译为“没有(因为)微小而不奖赏的”“没有(因为)轻微而不惩罚的”。了解了关键字词的意思,把各个词语的意思连缀起来,语意通顺即可。

点评:翻译文言语句是文言文阅读的必考题。文言语句的翻译一般有两种方法,直译和意译,中考时常采用直译。直译讲究字字落实,特别是关键词语的意思必须要呈现出来。文言语句的翻译首先要知道文言词语的意思,当然课外的文言语句翻译时,放到语境中,根据上下文推断也不失是一种较好的方法。

小题5:试题分析:体现“识治之良才”的地方即可,理解“识治之良才”即识人、治理方面的人才,以此衡量甲文可知,诸葛亮提出了严明赏罚、亲贤远小的建议,并举荐一批忠臣良将,这都是“识治之良才”的表现。

点评:首先要在审题的基础上,找到相应文章中的相关语句,根据句子的大意理解之后,把切题的答案概括出来。

5.阅读下面文言文,完成小题(14分)民无廉耻,不可治也,非修礼义,

小题1:A

小题1:D

小题1:D

小题1:(1)没有法律,就不能够进行治理,不懂得礼义,就不能够推行法律。

(2)言辞具有文彩,行为可以作人们的表率,这是教育造成的结果

小题1:“法弗能正也”中的“正”在句属使动,“正”后省掉了宾语“之”,代上文不知礼义之民,即法令也不能使不知礼义之民进入正道。把“正”解释为正确是错误的。此题考查理解常见实词在文中的含义,对句中加点的词语的解释。

小题1:本题考查的是常见文言虚词的理解。所考查的并没有局限于通常所说的18个常见虚词,但也是文言文中常见的,作为对照的句子,有两个出自文本,另外两个出自学过的古诗文。D句中两个加点的“咸”都是副词,全、都。其他三项,A项两个“至”字,前者是程度副词,极,最;后者是动词,到。B项两个“之”字,前者是代词,代前面的“刻肌肤,镵皮革”,后者是助词,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C项的两个“以”字,前者是连词,相当于“而”,可译为“来”;后者是介词,凭借。

小题1:本题考查的是对文意的分析和理解,不符合文意的是D项。本段文字的主旨在于强调礼义教化的作用,认为君主应该修治礼义,任用贤能,这样就可以做到“法设而不犯,刑措而不用”,因此,ACD三项的表述都是正确的,B项的表述与文章的主旨相抵触,在文中找不到依据。

小题1:本题考查“理解并翻译文中的句子”考点,能力层次为D,侧重“鉴赏评价”能力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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