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常考文言文小则(《高中15个常用文言虚词用法(据最新教学大纲要求)》古诗原文及翻)
1.《高中15个常用文言虚词用法(据最新教学大纲要求)》古诗原文及翻
作者:高中15个常用文言虚词用法(据最新教学大纲要求) 之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
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
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
(《师说》,代人,作宾语。) 郕使之然也。
(《劝学》,代物,作兼语。) 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
(《烛之武退秦师》,代指阙秦以利晋这个事件) 四方之士来者,必庙礼之。 (《勾践灭吴》,代词,他们) 与坐谈,问之客曰。
(《邹忌讽齐王纳谏》,代词,这件事)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
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
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
(《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渔舟唱晚,响穷彭蠡之滨,雁阵惊寒,声断衡阳之浦。
(《滕王阁序》)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
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
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夫晋,何厌之有?(《烛之武退秦师》) (四)结构助词。
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
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 (《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
(《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
如: 顷之,烟炎张天。 (《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
(《毛遂自荐》) 君之所知也。(《烛之武退秦师》) 其 一、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第三人称代词。
可代人、代事物,用在名词之前,作领属性定语,可译为"他的","它的"(包括复数)。例如: 臣从其计,大王亦幸赦臣。
(《廉颇蔺相如列传》) (二)第三人称代词。一般代人,用在动词或形容词之前,作主谓短语中的小主语(整个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主语或宾语修饰语)应译为"他"、"它"不能加"的"。
如: 秦王恐其破壁。(《廉颇蔺相如列传》,"其破壁"作宾语。)
其闻道也固先乎吾。(《师说》,"其闻道"作主语。)
此皆言其可目者也。(《芙蕖》,"其可目"作宾语。)
(三)活用为第一人称。 可用作定语或小主语,视句意译为"我的"或"我(自己)"。
如:今肃迎操,操当以肃还付乡党,品其名位,犹不失下曹从事。(《赤壁之战》) 而余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游褒禅山记》) (四)指示代词,表远指。 可译为"那"、"那个"、"那些"、"那里"。
如: 则或咎其欲出者。(《游褒禅山记》) 今操得荆州,奄有其地。
(《赤壁之战》) (五)指示代词,表示"其中的",后面多为数词。 如: 于乱石间择其一二扣之。
(《石钟山记》)。
2.高中文言文中“则”用法
则详细字义 〈名〉 1. (会意。
金文从鼎,从刀。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
本义:准则,法则) 2. 同本义 [criterion;norm;standard;rule] 则,等画物也。——《说文》 则,法也;则,常也。
——《尔雅》 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管子·七法》 均守平则。
——《周礼·大司马》 法则以驭其官。——《周礼·太宰》 掌则以逆都鄙之治。
——《周礼·太史》。注:“亦法也。”
有物有则。——《诗·大雅·庶民》 天不变其常,地不易其则。
——《管子·形势》 3. 又如:则天(以天为法,治理天下);则度(法度);则效(则象。效法) 4. 等级(由则的划分等级引申而来) [grade] 《坤》作坠势,高下九则。
——《汉书·叙传下》。颜师古注引 刘德曰:“九州土田上中下九等也。”
5. 古指三百平方里以下的采邑 [district about 300 square li]。王莽时以土方五十里为一则,为子男封邑 6. 标准权衡器 [standard weighing device] 王者制事、立法、物度、轨则,壹禀于六律。
——《史记》 7. 榜样 [example]。如:以身作则 〈动〉 1. 划分等级 [grade] 咸则三壤,成赋中邦。
——《书·禹贡》 2. 仿效,效法 [follow;imitate]。如:则先烈之言行 3. 做,作 [do] 众人听了,吓得不敢则声。
——《红楼梦》 《说文解字》:“则,等画物也。从刀,从贝。
贝,古之物货也。”会意字,本义为定出差等而区划物体(分画),以刀、贝示意。
虚词与本义无关,而是“曾”“即”“才”等的假借字。“则”可用作连词、副词和语气词。
先秦已有用例,后一直沿用在文言中。 一、连词 连接词与词、短语与短语、句与句,表示顺承或转折关系。
1.表示并列关系 这种用法都是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连用,每个“则”字都用在意思相对、结构相似的一个分句里,表示两个(或两个以上)分句之间是并列关系(不是表示两个词之间)。可译为“就”,或不译。
例:⑴位卑则足羞,官盛则近谀。(《师说》) ⑵故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荀子·劝学》) 2.表示顺承关系 ⑴所连接的后一部分是对前一部分的说明或解释。
可译为“有“就是”“就是因为”等,或随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楚得枳而国亡,齐得宋而国亡,齐、楚不得以有枳、宋而事秦者,何也?则有功者,秦之深仇也(《史记·苏秦列传》) 按:“则有功”句:就是因为凡是有功绩的国家,都是秦国刻骨的仇敌。
⑵所连接的前一部分表原因,后一部分表结果,或在事理上有相承关系。可译为“就”“便”等,或随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夫夷以近 ,则游者众;险以远 ,则至者少(王安石《游褒禅山记》) ⑶表示所连接的两项在时间上前后相承。可译为“就”“便”“才”等。
例: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范仲淹·岳阳楼记》) 3.表示转折关系 ⑴表示意思有转折时,“则”字用在后一分句,可译为“可是”“反而”“却”;表示姑且承认一件事,预备下句转入正意时,“则”字用在前一分句,可译为“虽然”“倒是”。 例:A.欲速则不达(《论语·子路》) B.其室则迩,其人甚远。
(《诗经·郑风·东门之墠》) 按:B.他家虽在我近旁,人儿却象在远方。 ⑵用在由相同的两个词(或词组)构成的复合谓语中,表示让步。
可译为“是”“倒是”等。 例:治则治矣,非书意也(《韩非子·外储说左上》) 按:(燕国)治倒是治理好了,但这并不是信的原意啊。
4.表示假设关系。 有的用在前一分句,引出假设的情况,相当于“假使”“如果”;有的用于后面的分句,表示假设或推断的结果,相当于“那么”“就”。
例:⑴入则无法家拂士,出则无敌国外患者,国恒亡。(《生于忧患,死于安乐》) ⑵向吾不为斯役,则久已病矣。
(《捕蛇者说》) 按:⑴国内如果没有有法度的世臣和辅助君主的贤士,国外如果没有敌对的国家和外犯的祸害,国家常会因此灭亡。 二、副词 1.用在判断句中 用在判断句中起强调和确认作用,可译为“是”“就是”。
例:此则岳阳楼之大观也。(《岳阳楼记》) 2.表示对动作行为的强调 可按上下文义灵活译出。
例:⑴非死则徙尔(《捕蛇者说》) ⑵水则载舟,水则覆舟(《荀子·哀公》) 表示仅限于某种范围。可译为“仅”“只”“才”等。
例:日初出,大如车盖,及日中,则如盘盂(《列子·汤问》) 三、语气词 用在句末,常与疑问代词“何”一起构成“何则”,表示疑问语气。可译为“呢”。
例:宋人闻之,俨然感悦,而晋国日昌。何则?以其诸逆存顺(《韩诗外传·卷一·第二十二章》) 四、名词: (会意。
金文从鼎,从刀。古代的法律条文曾刻铸在鼎上,以便让人遵守。
本义:准则,法则) 同本义〖criterion;norm;standard;rule〗 则,等画物也。——《说文》 则,法也;则,常也。
——《尔雅》 根天地之气,寒暑之和,水土之性,人民鸟兽草木之生物,虽不甚多,皆均有焉,而未尝变也,谓之则。——《管子·七法》 均守平则。
——《周礼·大司马》 法则以驭其官。——《周礼·太宰》 掌则以逆都鄙之治。
——《周礼·太史》。注:“。
3.高中生必备的古文
高中必背文言文二十篇 一、寡人之于国也 二、劝学 三、逍遥游 四、邹忌风齐王纳谏五、过秦论 六、屈原列传 八、陈情表 九、兰亭集序 十一、谏太宗十思疏 十二、滕王阁序十三、师说十四、阿房宫赋 六王毕,四海一,蜀山兀,阿房出。
覆压三百余里,隔离天日。骊山北构而西折,直走咸阳。
二川溶溶,流入宫墙。五步一楼,十步一阁;廊腰缦回,檐牙高啄;各抱地势,钩心斗角。
盘盘焉,囷囷焉,蜂房水涡,矗不知其几千万落。长桥卧波,未云何龙?复道行空,不霁何虹?高低冥迷,不知西东。
歌台暧响,春光融融;舞殿冷袖,风雨凄凄。一日之内,一宫之间,而气候不齐。
妃嫔媵嫱,王子皇孙,辞楼下殿,辇来于秦。朝歌夜弦,为秦宫人。
明星荧荧,开妆镜也;绿云扰扰,梳晓鬟也;渭流涨腻,弃脂水也;烟斜雾横,焚椒兰也。雷霆乍惊,宫车过也;辘辘远听,杳不知其所之也。
一肌一容,尽态极妍,缦立远视,而望幸焉;有不得见者三十六年。燕赵之收藏,韩魏之经营,齐楚之精英,几世几年,剽掠其人,倚叠如山;一旦不能有,输来其间,鼎铛玉石,金块珠砾,弃掷逦迤,秦人视之,亦不甚惜。
嗟乎!一人之心,千万人之心也。秦爱纷奢,人亦念其家。
奈何取之尽锱铢,用之如泥沙?使负栋之柱,多于南亩之农夫;架梁之椽,多于机上之工女;钉头磷磷,多于在庾之粟粒;瓦缝参差,多于周身之帛缕;直栏横槛,多于九土之城廓;管弦呕哑,多于市人之言语。使天下之人,不敢言而敢怒。
独夫之心,日益骄固。戌卒叫,函谷举,楚人一炬,可怜焦土! 呜呼!灭六国者六国也,非秦也。
族秦者秦也,非天下也。嗟夫!使六国各爱其人,则足以拒秦,使秦复爱六国之人,则递三世可至万世而为君,谁得而族灭也?秦人不暇自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十五、六国论 六国破灭,非兵不利,战不善,弊在赂秦。赂秦而力亏,破灭之道也。
或曰:“六国互丧,率赂秦耶?”曰:“不赂者以赂者丧。盖失强援,不能独完。
故曰弊在赂秦也。” 秦以攻取之外,小则获邑,大则得城。
较秦之所得,与战胜而得者,其实百倍;诸侯之所亡,与战败而亡者,其实亦百倍。则秦之所大欲,诸侯之所大患,固不在战矣。
思厥先祖父,暴霜露,斩荆棘,以有尺寸之地。子孙视不甚惜,举以予人,如弃草芥。
今日割五城,明日割十城,然后得一夕安寝。起视四境,而秦兵又至矣。
然则诸侯之地有限,暴秦之欲无厌,奉之弥繁,侵之愈急。故不战而强弱胜负已判矣。
至于颠覆,理固宜然。古人云:“以地事秦,犹抱薪救火,薪不尽,火不灭。”
此言得之。 齐人未尝赂秦,终继五国迁灭,何哉?与赢而不助五国也。
五国既丧,齐亦不免矣。燕赵之君,始有远略,能守其土,义不赂秦。
是故燕虽小国而后亡,斯用兵之效也。至丹以荆卿为计,始速祸焉。
赵尝五战于秦,二败而三胜。后秦击赵者再,李牧连却之,洎牧以谗诛,邯郸为郡,惜其用武而不终也。
且燕赵处秦革灭殆尽之际,可谓智力孤危,战败而亡,诚不得已。向使三国各爱其地,齐人勿附于秦,刺客不行,良将犹在,则胜负之数,存亡之理,当与秦相较,或未易量。
呜呼!以 赂秦之地封天下之谋臣,以事秦之心礼天下之奇才,并力西向,则吾恐秦人食之不得下咽也。悲夫!有如此之势,而为秦人积威之所劫,日削月割,以趋于亡。
为国者,无使为积威之所劫哉! 夫六国与秦皆诸侯,其势弱于秦,而犹有可以不赂而胜之之势。苟以天下之大,而从六国破亡之故事,是又在六国下矣。
十六、游褒禅山记 褒禅山亦谓之华山。唐浮图慧褒始舍于其址,而卒葬之;以故其后名之曰:“褒禅”。
今所谓慧空禅院者,褒之庐冢也。距其院东五里,所谓华山洞者,以其及华山之阳名之也。
距洞百余步,有碑仆道,其文漫灭,独其为文犹可识曰:“花山”。今言“华”如“华实”之“华”者,盖音谬也。
其下平旷,有泉侧出,而记游者甚众,——所谓前洞也。由山以上五六里,有穴窈然,入之甚寒,问其深,则其好游者不能穷也,——谓之后洞。
余与四人拥火以入,入之愈深,其进愈难,而其见愈奇。有怠而欲出者,曰:“不出,火且尽。”
遂与之俱出。盖余所至,比好游者尚不能十一,然视其左右,来而记之者已少。
盖其又深,则其至又加少矣。方是时,余之力尚足入,火尚足以明也。
既其出,则或咎其欲出者,而予亦悔其随之而不得极夫游之乐也。 于是余有叹焉。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虫鱼、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而世之奇伟、瑰怪、非常之观,常在于险远,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随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
有志与力,而又不随以怠,至于幽暗昏惑而无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于人为可讥,而在已为有悔;尽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无悔矣,其孰能讥之乎?此余之所得也。
余于仆碑,又以悲夫古书之不存,后世之谬其传而莫能名者,何可胜道也哉!此所以学者不可以不深思而慎取之也。 四人者:庐陵萧君圭君玉;长乐王回深父,余弟安国平父、安上纯父。
至和元年七月某。
4.高考常考的文言文有哪些
1.荆轲刺秦王(易水诀别一段,1) 《战国策》
2.兰亭集序(全文,2)王羲之
3.游褒禅山记(第三段,2)王安石
4.赤壁赋(全文,2)苏轼
5.寡人之于国也(全文,3)《孟子》
6.劝学(全文,3)《荀子》
7.过秦论(后三段,3)贾谊
8.廉颇蔺相如列传(负荆请罪部分,4)司马迁
9.陈情表(全文,5)李密
10.归去来兮辞并序(全文,5)陶渊明
11.滕王阁序(2-3段,5)王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