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又字怎么说
1.又的文言文是什么?
在文言文中,“又”既可以充当实词,又可以充当虚词,即:
一、当“又”是名词时,它的意思是:
本义:右手。例如:《说文》:又,手也,象形。段玉裁注:“此即今之右字。”
二、当“又”副词时,其主要意思如下:
1) 复,再,再一次。例如:《诗·郑风·缁衣》:敝予又改为兮。又如:《诗·小雅·小宛》:天命不又。再如:《仪礼·燕礼》:又命之。
2) 表示几种情况或性质同时存在。例如:《书·禹贡》:东出于陶邱北,又东至于荷,又东北会于汶,又北东入于海。
3) 而且,表示意思上更进一层。例如:清·龚自珍《病梅馆记》:未可明诏大号…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
又:
一、“比如”也是文言文,其语义环境不同,意思也不相同,即:
1.譬如。举例说明时的发端语。例如:《史记·游侠列传》:“比如顺风而呼,声非加疾,其埶激也。”又如:元 无名氏《鸳鸯被》第三折:“比如你见我时节,难道好歹也不问一声。”
2.如同,好像。例如:《三国志·魏志·东夷传》:“﹝倭人对应声曰‘噫’,比如‘然、诺。”。
3.比起。宋 刘克庄《念奴娇·壬寅生日》词:“比如去岁前年,今朝差觉门庭静。”。
二、在文言文中,没有“是若”这个词,只是“若是”这个词。“若是”是谓词性指称代词,可译为:这样,那样。例如:
《孟子·滕文公上》:颜渊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若是。”
(颜渊说:“舜是什么人呢?我是什么人呢?有作为的人也是这样。”)
本例中谓词性代词“若是”做主谓短语“有为者亦若是”的谓语,并受副词“亦”修饰,表肯定,可译为:这样。
三、“如果”也是文言文,连词,表示假设,可译为:如果,假设。例如:
○《前汉书平话》卷上:“如果不利,截旗营前,以定胜败验之。”
○《儒林外史》第十六回:“如果文章会做,我提拔他。”
四、在文言文中,没有“也是亦”这词或短语。
2.文言文 又 如何说
文言文又的说法是:复
复 fù
释义
1、重复:~写。~制。
2、繁复:~姓。~叶。~音词。
3、转过去或转回来:反~。往~。翻来~去。
4、回答;答复:~信。敬~。电~。
5、再;又:~发。~苏。死灰~燃。无以~加。一去不~返。
相关组词:复苏、恢复、重复、报复、复兴
扩展资料
一、字形演变
二、字源解说
文言版《说文解字》:复,重衣皃。从衣,复声。一曰褚衣。
白话版《说文解字》:复,衣服有里外两层的样子。字形采用“衣”作边旁,“复”作声旁。一种说法认为,“复”是在衣服的布层内加塞丝绵。
三、相关词汇解释
1、复线[fù xiàn]
有两组或两组以上轨道的铁道或电车道,相对方向的车辆可以同时通行(区别于“单线”)。
2、复数[fù shù]
某些语言中由词的形态变化等表示的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数量。例如英语里book(书,单数)指一本书,books(书,复数)指两本或两本以上的书。
3、复读[fù dú]
中小学毕业生因未能考取高一级的学校而在原一级学校重新学习,以待来年再考:~生。高考~班。
4、复古[fù gǔ]
恢复古代的制度、风尚、观念等:学习古代文化,不是为了~,而是古为今用。
5、复刊[fù kān]
(报刊)停刊后恢复刊行。
6、复员[fù yuán]
武装力量和一切经济、政治、文化等部门从战时状态转入和平状态。
7、复工[fù gōng]
停工或罢工后恢复工作。
8、复本[fù běn]
收藏的同一种书刊不止一部或文件不止一份时,第一部或第一份以外的称为复本。
3.在文言文中哪些字表示 又
"以"在文言文中的用法: 1、动词: a用;使用。
《涉江》:“忠不必用兮,贤不必以。” b做。
《子路、曾晳、冉有、公西华侍坐》:“如或知尔,则何以哉?” c认为。《邹忌讽齐王纳谏》:“皆以美于徐公。”
d表示动作行为所用或所凭借的工具、方法,可视情况译为“拿”、“用”、“凭”、“把”等。《廉颇蔺相如列传》:“愿以十五城请易璧。”
2、介词: a起提宾作用,可译为“把”。《廉颇蔺相如列传》:“秦亦不以城予赵,赵亦终不予秦璧。”
b表示动作行为产生的原因,可译为“因为”、“由于”等。《捕蛇者说》:“而吾以捕蛇独存。”
《廉颇蔺相如列传》:“且以强秦之故逆强秦之欢,不可。” c表示动作行为发生的时间、地点,可译为“在”、“从”。
《苏武传》:“武以始元六年春至京师。” d表示动作、行为的对象,用法同“与”,可译为“和”、“跟”;有时可译为“率领、带领”。
《战国策·周策》:“天下有变,王割汉中以楚和。”《信陵君窃符救赵》:“(公子)欲以客往赴秦军,与赵俱死。”
3、连词: a表示并列或递进关系,可译为“而”、“又”、“并且”等,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夫夷以近,则游者众;险以远,则至者少。”
b表示承接关系,“以”前的动作行为,往往是后一动作行为的手段和方式,可译为“而”,也可省去。《游褒禅山记》:“予与四人拥火以入。”
c表示因果关系,常用在表原因的分句前,可译为“因为”、“由于”。《廉颇蔺相如列传》:“吾所以为此者,以先国家之急而后私仇也。”
d表修饰和被修饰关系。《归去来辞》:“木欣欣以向荣,泉涓涓而始流。”
e表目的关系,可译为“而”“来”“用来”等。《师说》:“作《师说》以贻之。”
f表示时间、方位、数量的界限或范围,用法同现代汉语。《张衡传》:“自王侯以下,莫不逾侈。”
g表示在叙述某件事时又转到另一件事上,可译为“至于”。《柳毅传》:“然自约其心者,达君之冤,余无及也。
以言慎勿相避者,偶然耳,岂有意哉!” 4、副词:通“已”。已经。
《陈涉世家》:“座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
4.文言文中又的意思
◎ 又 yòu 〈名〉 (象形。
甲骨文字形,象右手形,本左右的“右”。从“又”的字多与手的动作有关。
本义:右手) 同本义 [right hand]。后作“右” 又,手也,象形。
——《说文》。段玉裁注:“此即今之右字。”
词性变化 -------------------------------------------------------------------------------- ◎ 又 yòu 〈副〉 (1) 复,再,再一次 [again] 敝予又改为兮。——《诗·郑风·缁衣》 天命不又。
——《诗·小雅·小宛》 又命之。——《仪礼·燕礼》 又试之鸡。
——《聊斋志异·促织》 (2) 又如:读了又读;又是他;又问;又起个窖儿(比喻多费了一道手续);又称;又说 (3) 表示几种情况或性质同时存在 [at the same time] 东出于陶邱北,又东至于荷,又东北会于汶,又北东入于海。——《书·禹贡》 (4) 又如:又打又闹;又惊又喜;又哭又笑 (5) 而且,表示意思上更进一层 [and] 未可明诏大号…又不可以使天下之民斫直、删密、锄正。
——清· 龚自珍《病梅馆记》 (6) 又如:路很近,车子又快,一会儿就到 (7) 连词。表示整数之外再加零数 [and]。
如:一年又三个月;二又三分之一 (8) 表示轻微转折 [but]。如:我原来想去,现在又不想去了 (9) 表示一连串事情接连出现 [after]。
如:一年又一年;一月又一月 (10) 加之 [in addition]。如:除了拖拉机,又添了一台插秧机 (11) 另外 [moreover;besides] 周处…为乡里所患…又义兴水中有蛟…——《世说新语·自新》 常。
5.古文中的之又怎样的解释
在古汉语中“之”字用法颇为复杂,“之”字在古汉语里可作实词,也可作虚词,不同的语境里“之”有不同的用法。
作实词的“之”有两种情况:一作代词;二作动词。 “之”字作动词,意为“到……去”、“往”、“到”、“至”。
如:“之死矢靡它。”(《诗经风柏舟》)——到死发誓没有他心。
“项伯及夜驰之沛公军”(《鸿门宴》)——项伯于是连夜奔跑到沛公的军营里。“庄辛去之赵”,是说庄辛离开楚国到赵国去。
“之”作动词在古汉语中不很多,因而常借做代词。“之”做代词时,一般用作宾语,代人、事、处所,所代的对象大多出现在上下文中。
做代词“之”又分指示代词和人称代词。 “之”作人称代词,可译作“他们”、“她们”、“它们”,作宾语。
如:“君为我呼入,吾得兄事之”(《鸿门宴》);“放之山下,虎见之”(《黔之驴》);“邻人京城氏之孀妻有遗男,始龀,跳往助之”(《列子汤问》);“子晰,上大夫;女,嬖大夫,而弗下之,不尊贵也”(《左传昭公元年》);“此尧舜非弗欲也,不可得,故举兵绳之”(《孙膑兵法见威王》)。从上面所举例中发现,“之”作人称代词时所代的人称在上下文中不一定有具体交代。
这要根据语言环境进行判断。 “之”作指示代词,译为“此”、“这”、“那里”、“这样”、“这个”等,此时,“之”可作定语,也可作宾语。
如:“故为之说”(《捕蛇者说》);“之二蠢又何知”(《庄子逍遥游》);“曰:否,以粟易之”(《孟子.许行》);“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论衡实知》);“得之若惊,失之若惊,是谓宠辱若惊”(《老子十三章》);“之主者,守至约而详,事至佚而功”(《荀子王霸》);“异哉,之歌者非常入也”(《吕氏春秋举难》)。从上面例中看出,“之”作指示代词时,多用在名词前。
w 由上看出,“之”作人称代词时,一般在动词之后。第二,作为人称代词的“之”要根据上下文仔细体会、灵活翻译,如“人非生而知之者”的“之”,其上下文都找不到先行词,它是泛指“知”的对象,即知识、道理等,可略而不译,也可根据上下文之意译为“知识或道理”。
第三,“之”活用为第一人称要译为“我”,如“幸来告语之”(《西门豹治邺》);“君将衰而生之乎”(《捕蛇者说》)等。 “之”作为虚词有四种用法:助词、连词、介词、语气词。
1.助词“之”的用法有五种情形:①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使二者组成偏正短语,表示前后两项的各种关系,可据情况灵活译出。如“人之患在好为人师”(《孟子离娄上》),句中的“之”用在修饰语和被修饰语之间,表领属关系,译为“的”。
②用在动词和他的宾语之间,起着把宾语提前的作用,以达到强调的目的,可不译出。如“女罪之不恤,而又何清焉?”(《左传昭公二年》)。
③用在表示时间的副词后面,表示时间的持续等状态。如:“顷之,烟炎张天,人马烧溺死者甚众”(《资治通鉴汉纪,献帝建安中三年》),可译为“不一会儿”。
④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如“不知东方之既白”(《东坡全集赤壁赋》),可不译出。
⑤用在副词后面,谓语或主语结构的前面,表示语气的加强和语调的延长。 如“迩之事父,远之事君”(《论语阳货》)。
2.“之”作连词,它不像“且、以、而、则”等连接谓语性词组或句子,构成联合关系,而是连接定语和中心语,组成偏正结构,表示领属性或修饰的关系,在意义上相当于现代汉语助词“的”。①连接定语和中心语。
如“今陛下能得项籍之头乎?”(《史记留侯世家》),连接名词定语“项籍”和名词中心语“头”。②连接主语和谓语,使主语结构转变为定中关系的名词性短语。
不过,这种结构形成必须在句中充当主语、宾语、判断句谓语和表示时间的状语等情况。如“大哉,尧之为君!”(《孟子滕文公上》),“尧之为君”本为主谓结构,中间插入连词“之”,使它转为定中结构,作形容词“大”的主语,这是个主谓倒置的句子,③用在主语和谓语中间起连接作用,但不宜认为使主谓结构转变为名词性的成分,因为它没有在句中担任主语、宾语等成分,而是作为一个分句用在加一个分句的前面,同它构成复句关系。
如“父母之爱子,则为之深远”(《战国策赵策四》),“之”字可不译出。 3.“之”作介词时,译作“于”,“对于”等。
这种情况下,“之“可用为状语或状语结构,不过少见。如“人之其所亲爱而辟焉”(《礼记大学》),作状语,可译为“人对于他所亲爱的就认识不清”。
4.“之”作语气词,常用在句末,多见于韵文中,表示一种咏叹的语气,同时还有凑足音节的作用。例如“神之听之,式谷以女”(《左传小雅小明》),“之”在这里语气词。
当然,“之”在古汉语中作语气词不多见。 综上所述,“之”在文言文中可归为中性词,既在实词中充当成分,作“代词”与“动词”,又在虚词中担任角色,作“连词”、“语气语”、“助词”、“介词”,因而,“之”归为中性词为好。
6.文言文既什么意思啊
“文言文”是相对于“白话文”而言。
春秋、战国时期‘纸’还未被发明,记载文字用的是竹简,丝绸等物,丝绸价格昂贵,竹简笨重记录的字数有现,为了能在‘一卷’竹简上记下更多的事情,就需要将不重要的字删掉。
可以说“文言文”是世界上最早的文字记录‘压缩’格式。
后来当‘纸’大规模使用时,统治阶级的来往‘公文’使用习惯已经定型,会用‘文言文’已经演变成读书识字的象征。
第一个“文”,是书面文章的意思。“言”,是写、表述、记载等的意思。“文言”,即书面语言,“文言”是相对于“口头语言”而言,“口头语言”也叫“白话”。 最后一个“文”,是作品、文章等的意思,表示的是文种。
“文言文”的意思就是指“用书面语言写成的文章”。而“白话文”的意思就是:“用常用的直白的口头语言写成的文章”。
在我国古代,要表述同一件事,用口头语言及用书面语言来表述,是不同的,例如,想问某人是否吃饭了,用口头语言表述,是“吃饭了吗?”,而用书而语言进行表述,就是“饭否?”。“饭否”就是文言文。我国的古代,所有的文章都是用书面语言写成的。所以,现在我们一般将古文称为“文言文”
文言文是中国文化的瑰宝,古人为我们留下了大量的文言文。在国内,中学语文课程中,文言文的学习更是占了很大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