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木守信的文言文(文言文立木取信)
1.文言文 立木取信
获得了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并不急于分布新法令,而是先到都城南门外,在很多百姓面前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杆子。
并且贴出告示,声称: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他十两黄金。 不一会儿,城门口就聚了好多人。
人家都想得到金子,但没有人相信这是真的,都怕扛了木头又没有钱,自己挨累倒不要紧,关键是怕成了别人的笑柄。 商鞅知道老百姓不相信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高到五十两。
可是赏金越高,大家就越觉得不合情理,仍旧没人敢去扛木头。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个人从群里挤出来,他挽起衣袖,把木头扛起来就走,一直扛到北门。商鞅立刻传令赏给他五十两黄金。
这事传出后一下子轰动了整个秦国,老百姓都说:“左庶长真是说到做到,有了这样的官可好了。” 第二天,大伙儿又跑到城门口看有没有木头。
大家没发现木头,却看到了商鞅变法的新法令。法令里有许多利于穷人的条文,但没有一个人怀疑这个法令的真实性。
于是,老百姓努力耕田织布,愿意参军打仗,靠英勇杀敌、多礼战功来赢得地位合财富。秦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这里面你可以揣摩老百姓的心理活动,可以想象很多人观望的情景和内心活动。以及那个搬木头的人的心理。
还可以想象这件事情在百姓之间茶余饭后谈论的情景。
2.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
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
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
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
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
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
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
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
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3.文言文立木为信
诚信是中国人的传统美德之一。无论在过去或是现在,诚信对于建设人类社会文明都是极为重要的
孔子曰:「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认为人若不讲信用,在社会上就无立足之地,什么事情也做不成。
唐代著名大臣魏徵说:「夫妇有恩矣,不诚则离。」只要夫妻、父子和兄弟之间以诚相待,诚实守信,就能和睦相处,达到「家和万事兴」之目的。若家人彼此缺乏忠诚、互不信任,家庭便会逐渐崩溃。
「诚」是儒家为人之道的中心思想,我们立身处世,当以诚信为本。宋代理学家朱熹认为「诚者,真实无妄之谓。」肯定「诚」是一种真实不欺的美德。要求人们修德做事,必须效法天道,做到真实可信。说真话,做实事,反对欺诈、虚伪。 《说文解字》认为「人言为信」,程颐认为「以实之谓信。」可见,「信」不仅要求人们说话诚实可靠,切忌大话、空话、假话,而且要求做事也要诚实可靠。而「信」的基本内涵也是信守诺言、言行一致、诚实不欺。
「「诚」主要是从天道而言,「信」主要是从人道而言。故孟子曰:「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诚」本是自然固有之,效法天道、追求诚信,这是做人的道理、规律。二者在哲学上虽有区别,但从道德角度看,「诚」与「信」则是同义等值的概念,故许慎在《说文解字》云:「诚,信也。」「信,诚也。」基本涵义都是诚实无欺,信守诺言,言行相符,表里如一,这是做人的基本要求。
4.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
商鞅立木建信文言文
《史记·商君列传》记载:商鞅变法之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己,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之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以明不欺。卒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
明日,秦人皆趋令。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商鞅立木取信文言文翻译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准备就绪,还没公布,担心百姓不相信自己,于是(命人)在都城市场南门前放置一根高三丈的木头,招募(能)搬到北门的人,给予十金。百姓看到后对此感到奇怪,没有人敢去搬木头。(商鞅)又说:“能搬木头的人赏五十金。”有一个人搬了木头,就给了他五十金,以此来表明没有欺骗(百姓)。最终颁布了那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5.文言文
法令已详细制订但尚未公布,公孙鞅怕百姓不信任,于是在国都的集市南门立下一根长三丈的木杆,下令说有人能把它搬到北门去就赏给十金。百姓们感到此事很古怪,没人动手去搬。公孙鞅又说:“能搬过去的赏五十金。”于是有一个人半倍半疑地拿着木杆到了北门,立刻获得了五十金的重赏。这时,公孙鞅才下令颁布变法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6.文言文 立木取信
令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乃下令。
令行期年,秦民之国都言新令之不便者以千数。于是太子犯法。卫鞅 曰:“法之不行自上犯之。太子,君嗣也,不可施刑。刑其傅公子虔,黥其师公孙贾。”明日,秦人皆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秦民初言令不便者,有来言令便。卫鞅曰:“此皆乱法之民也!”尽迁之于边。其后民莫敢议令。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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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文言文 《立木取信》的解释
春秋时期,王室衰微,诸侯争霸。
到了战国初期,比较大的诸侯国只剩下七个,这七个国家分别是:齐、楚、燕、韩、赵、魏、秦,世称“战国七雄”。秦国是当时七个诸侯国中最弱、最被别的诸侯国看不起的,年仅二十一岁的秦孝公即位时,面对自己的处境和地位非常着急。
为了求得有识之士的帮助,他向天下发布了求贤令,招募有识之士来为秦国出谋划策。并声称任何人只要能够让秦国强大起来,就封他作官,还会重重的赏赐他。
秦孝公的求贤令,引来了战国时期最著名的改革家——公孙鞅,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商鞅。商鞅来到秦国后,与秦孝公长谈了三次,最后说得秦孝公龙颜大悦,连连称赞,两人大有相见恨晚的感觉。
秦孝公很想支持商鞅在秦国变法图强,但这样却会损害秦国贵族们的利益。为了避免贵族们的反对、干涉,秦孝公决定先召开宫廷辩论会。
在辩论会上,商鞅舌战群雄。秦孝公看到了商鞅出众的才华,当时就任命商鞅为左庶长,主持变法。
获得了秦孝公支持的商鞅,并不急于颁布新的法令,而是先到都城南门外,当着很多百姓的面,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杆。并且贴出告示,谁能把这根木头扛到北门去,就赏他十两黄金。
不一会儿,城门口就聚集了好多人。好多人都对金子动了心,但他们都不敢相信这是真的,都怕扛了木头却又没有得到钱,自己不仅挨了累还会成为别人的笑柄。
商鞅知道老百姓怀疑他下的命令,就把赏金提高到五十两。可是赏金越高,大家就越觉得难以置信,就更没有人敢去扛这根木头。
但过了一会儿,终于有人禁不住高额奖金的诱惑,从人群里挤了出来,他挽起衣袖,扛起木头就朝北门走去。他一到北门,商鞅就传令将五十两黄金赏给他。
这事一传出去,就轰动了整个秦国,老百姓都说:“商鞅真是个说话算数的人,有了这样的好官,百姓就有好日子过了。” 第二天,大伙儿又跑到城门口,看还有没有木头立在那里。
结果大家并没有发现木头,而是看到了商鞅变法的新法令。法令里有许多有利于百姓的条文,却没有一个人怀疑这个法令的真实性。
于是,老百姓努力耕田织布,积极参军打仗,靠英勇杀敌、多立战功来赢得地位和财富。秦国出现了前所未有的新气象。
8.文言文 商鞅立木取信的重点翻译
原文 令①既具,未布,恐民之不信,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募民有能徙置北门者予十金②。
民怪之,莫敢徙。复曰:“能徙者予五十金!”有一人徙之,辄予五十金。
以明不欺。卒下令。
行之十年,秦国道不拾遗,山无盗贼,家给人自足,民勇于公战,怯于私斗,乡邑大治译文 商鞅变法的条令已经完备,还没有公布,商鞅担心人民不相信自己,于是就在首都的集市南门树立了一根三丈高的木头,招募能把它搬到北门的人,做到的人就给他十金。百姓们认为奇怪,没有一个人敢去搬动木头。
商鞅又说:“能搬的人给他五十金。”有一个人搬动了那木头,商鞅就给了他五十金,用这个方法来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终于商鞅公布了法令。
变法令颁布了一年,秦国百姓前往国都控诉新法使民不便的数以千计。这时太子也触犯了法律,公孙鞅说:“新法不能顺利施行,就在于上层人士带头违犯。
太子是国君的继承人,不能施以刑罚,便将他的老师公子虔处刑,将另一个老师公孙贾脸上刺字,以示惩戒。”第二天,秦国人听说此事,都遵从了法令。
新法施行十年,秦国出现路不拾遗、山无盗贼的太平景象,百姓勇于为国作战,不敢再行私斗,乡野城镇都得到了治理。这时,那些当初说新法不便的人中,有些又来说新法好,公孙鞅说:“这些人都是乱法的刁民!”把他们全部驱逐到边疆去住。
此后老百姓不敢再议论法令的是非。分析 一词多义:具:就绪 词类活用:怪(形作意动)感到奇怪 特殊句式:乃立三丈之木于国都市南门(介宾后置) [编辑本段]注释 ①令:指商鞅为秦孝公变更法度制定的命令。
②十金:二十两为一金,也即一镒。十金即为200两。
③卫鞅:卫国人,姓公孙,名鞅。后因得封商地十五邑,所以又名商鞅。
他实行变法,使秦国富强,是著名的政治家。 ④傅:师傅,指辅佐责任的官或负责教导的人。
这里是指师傅,古代保育、辅导贵族子女的老年男子。 ⑤黥:墨刑,在面额上刺字,以墨涅之。
⑥趋令:归附、服从命令。 ⑦君嗣:继承人。
⑧期年:满一年。 ⑨明日:第二天。
者,的人 徙,搬 以名不欺,表明自己不欺骗民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