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之词性(“之”在古文里词性是什么?)
1.“之”在古文里词性是什么?
之 1.用作代词,又分几种情况:
(一)可以代人、代物、代事。代人多是第三人称。译为"他"(他们)、"它"(它们)。作宾语或兼语,不作主语。 例如: 作《师说》以贻之。(《师说》,代人,作宾语。) 輮使之然也。(《劝学》,代物,作兼语。) 人非生而知之者。(《师说》,代事理,作宾语。)
(二)指示代词,表近指。可译为"这",通常作复指性定语。如: 均之二策。(《廉颇蔺相如列传》)
2.用作助词,也分几种情况:
(一)结构助词,定语的标志。用在定语和中心语(名词)之间,可译为"的",有的可不译。如: 若能以吴、越之众与中国抗衡。(《赤壁之战》) 道之所存,师之所存也(《师说》)
(二)结构助词,补语的标志。用在中心语(动词、形容词)和补语之间,可译为"得"。如: 古人之观于天地、山川、草木、鸟兽,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无不在也。(《游褒禅山记》)
(三)结构助词,宾语前置的标志。用在被提前的宾语之后,动词谓语或介词之前,译时应省去。如: 宋何罪之有?(《公输》,即"宋有何罪")
(四)结构助词。当主谓短语在句中作为主语、宾语或一个分句时,"之"用在主语和谓语之间,起取消句子独立性的作用,可不译。译时也可省去。如: 师道之不传也久矣!欲人之无惑也难矣!(《师说》) 悍吏之来吾乡,叫嚣乎东西。(《捕蛇者说》) 孤之有孔明,犹鱼之有水也。(《隆中对》) (五)音节助词。用在形容词、副词或某些动词的末尾,或用在三个字之间,使之凑成四个字,只起调整音节的作用,无义,译时应省去。如: 顷之,烟炎张天。(《赤壁之战》) 毛先生以三寸之舌,强于百万之师。(《毛遂自荐》)
2.古文中”之“的词性是什么?
1.助词,表示领有、连属关系:赤子~心。
2. 助词,表示修饰关系:缓兵~计。不速~客。莫逆~交。
3. 用在主谓结构之间,使成为句子成分:“大道~行也,天下为公”。
4. 代词,代替人或事物:置~度外。等闲视~。
5. 代词,这,那:“~二虫,又何知”。
6. 虚用,无所指:久而久~。
7. 往,到:“吾欲~南海”。
如上,“之”在古文中词性是,分别有助词,代词。
PS:词性指作为划分词类的根据的词的特点。现代汉语的词可以分为12类。实词:名词、动词、形容词、数词、量词和代词。虚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拟声词和叹词。
就算古代汉语的词性变化了,但不管现代还是古代,”之“的词性还是助词,代词。
3.在古文中“之”的意思和用法
◎ 之 zhī
〈动〉
(1) (会意。象艹过屮。枝茎益大。本义:出,生出,滋长)
(2) 同本义 [grow]
之,出也。象艹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说文》
如语焉而未之然。——《礼记》。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3)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 [go to;leave]
之,适也。——《广雅》
自伯之东。——《诗·卫风·伯兮》
之沛公军。——《史记·项羽本纪》
之虚所卖之。(“虚”同“墟”)——唐· 柳宗元《童区寄传》
佯狂不知所之者。——明· 张溥《五人墓碑记》
吾欲之南海,何如?—— 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4) 又如:之如(前往);之往(去;到);之官(上任;前往任所);之国(前往封地);之适(前往)
词性变化
◎ 之 zhī
〈代〉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 [this;that]
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韩非子·内储说上》
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唐· 柳宗元《三戒》
当分明记之。(之:指共读情景。)——清· 袁枚《祭妹文》
为之,则难者亦易矣。(之:代词,指天下事。)——清· 彭端淑《为学一首示子侄》
(2) 又如:较之中学时代;因之,他将自己的整个心血都放了进去
(3)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 [he;her;it;they;them]
郑商人弦高将市于 周,遇之。——《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4) 又
蹇叔哭之。
巫医乐师百工之人。(“之”是指示代词,指代“巫医乐师百工”。)——唐· 韩愈《师说》
(5) 又如:取而代之;战而胜之;为之感叹;使之顺利发展;与之见面
(6)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 [its;his;other]
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武王伐纣平话》
◎ 之 zhī
〈助〉
(1) 的 [of]
(2)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
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清· 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
开火者,军中发枪之号也。
(3) 又如:钟鼓之声;一家之长;原因之一;夫子之文章
(4)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
吾见师之出。——《左传·僖公三十二年》
(5) 用于实词与介词之间
口之于味,有同耆也。——《孟子》
◎ 之 zhī
〈形〉
具有字母S的形状的,“之”字形 [zigzag]。如:之江(江流曲折如“之”字者);之字路(曲折如“之”字形的路)
常用词组
4.之有哪些词性?
一、助词。
1.用在文言文中,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组成偏正词组。
例子:赤子~心;以子~矛,攻子~盾。
2.用在文言文中,用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变成偏正结构。
例子:中国~大;大道~行也。
3.音节助词,虚用,无所指,用于时间副词或不带宾语的动词之后,有凑足音节的作用,去掉对句子结构意义皆无影响。
例子:久而久~;久~,目似瞑;顷之,烟炎张天。《资治通鉴 赤壁之战》
倚歌而和之,其声呜呜然。《前赤壁赋》
代词
1.用在文言文中,人称代词,代替人或事物,作宾语。
例子:反其道而行~;言~成理。
2.用在文言文中,指示代词,这、那。
例子:~二虫。
动词
用作书面语,往。
例子:君将何~?
5.之在文言文中什么意思
一、代词 1、人称代词,译作“他”、“她”、“他们” ①公与人乘,战于长勺。
(《曹刿论战》) ②陈胜佐之,并杀两尉。(《陈涉世家》) ③孔文子何以谓之“文”也?(《十则》) ④醒侯故使之问之。
(《扁鹊见蔡醒公》) 2、指示代词,指代事物,译作“它”、“它们”或直译事物名称。 ①学而时之,不亦说乎?(《十则》) ②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
(《狼》) ③子曰:默而识之,学而不厌,诲人不倦。(《十则》) ④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
(《宋定伯捉鬼》) ⑤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狼》) 二、助词: 1、结构助词,译作“的” ①君之病在肠胃,不治将益深。
(《扁鹊见蔡桓公》) ②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愚公移山》) ③予尝求古仁人之心。
(《岳阳楼记》) ④南面而制秦,尚何取鸡鸣狗盗之力哉?(《读孟尝君传》) ⑤叩石垦壤,箕畚运于渤海之尾。(《愚公移山》) 2、结构语气助词,放在主谓之间,取消句子独立性。
①医之好治不病以为功。(《扁鹊见蔡桓公》) ②在骨髓,司命之所属,无奈何也!(《扁鹊见蔡桓公》) ③虽我之死,有子存焉。
(《愚公移山》) ④日月之行,若出其中。(《观沧海》) ⑤予独爱莲之出淤泥而不染。
(《爱莲说》) 3、语气助词,凑足音节。 ①公肌弧冠旧攉搅圭些氦氓将鼓之。
(《曹刿论战》) ②久之,目似暝,意暇甚。(《狼》) ③怅恨久之。
(《陈涉世家》) ④顷之,贼二十余骑四面集,步行负弓矢从者百许人。(《大铁椎传》) 4、结构助词,提前宾语的标志。
①菊之爱,陶后鲜有闻。(《爱莲说》) ②何陋之有?(《陋室铭》) ③宋何罪之有?(《墨子.公输》)。
6.之在文言文的意思,知道吗
在文言文中,“之”的应用比较广泛,即可充当实词,又可充当虚词。其所在语义环境不同,意思也不相同。
一、“之”充当实词
1、可以充当动词,其不同意思如下:
1) 本义:出,生出,滋长。例如:《说文》:之,出也。象艹过屮,枝茎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又如:《礼记》:如语焉而未之然。俞樾平议:“此之字乃其本义。未之者,未出也。”
2) 往,朝某方向走,到…去。例如:《广雅》:之,适也。又如:《诗·卫风·伯兮》:自伯之东。再如:《史记·项羽本纪》:之沛公军。
2、可以充当代词,其不同意思如下:
1) 指示人或事物,相当于“这个”“那个”。例如:《韩非子·内储说上》:宣王说之。(之:指南郭处士来吹竽。)又如:唐·柳宗元《三戒》:虎因喜,计之曰。(之:这,指上文所说驴生了气只能踢的情况。)
2) 指代人或事物的名称,相当于他、她、它、他们。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郑商人弦高将市于周,遇之。
3) 指示代词,相当于“其”、“他的”、“其他的”。这种用法出现在汉代以后。《武王伐纣平话》:纣王令推上法场,斩之老母。
4)在称代人时,“之”除了可以表示他称之外,有时还可以表示自称,偶尔表示对称。例如:
○《国语·晋语八》:宣子再拜稽首焉,曰:“起也将亡,赖子存之。”
(宣子再拜稽首,说:“我韩起将要灭亡了,仰赖您的教导才保存了我。”)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称代“宣子”,表自称。
○《左传·宣公二年》:(赵盾)将谏,士季曰:“谏而不入,则莫之继也。”
((赵盾)打算进去劝谏,士季说:“如果劝谏而不被采纳,就没有谁能接替您再继续劝谏了。”)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称代“赵盾”,表对称。
5)在充当定语时,“之”常表示近指,也可以表示远指。例如:
○《庄子·庚桑楚》:之数物者,不足以厚民。
(这数种的作法,不能够给人民带来好处。)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做体词性词语“数物”的定语,表近指,可译为:这。
○《庄子·逍遥游》:之二虫又何知?
(那两个小动物又懂得些什么?)
本例中他称代词“之”做体词性词语“二虫”的定语,表远指,可译为:那。
二、“之”充当虚词
可以充当助词,其不同意思如下:
1) 用在定语和中心词之间,表示领属关系或一般的修饰关系。可译为:的。例如:《孟子·尽心下》:禹之声,尚文王之声。又如:吕氏春秋·不侵》:今孟尝君之地方百里,而因欲以难寡人犹可乎?再如:清·徐珂《清稗类钞·战事类》:谢庄少年之精技击者。
2) 用于主谓结构之间,取消句子的独立性。例如:《左传·僖公三十二年》:吾见师之出。又如:《左传·昭公二十八年》:贾大夫曰:“才之不可以已!我不能射,女遂不言不笑。”再如:《左传·僖公十四年》:皮之不存,毛将安傅?
7.文言文的词性活用
词类活用 汉语的词类划分,在上古就已奠定了基础。
实词可以分成名词、动词、形容词和数词等类;虚词可此分成代词、副词、介词、连词、助词、叹词、兼词等类。某个词属于某一词类比较固定,各类词在语句中充当什么成分也有一定的分工。
比如名词经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动词经常用作谓语,形容词经常用作定语、状语和谓语,数词经常用作定语,代词经常用作主语、宾语、定语,副词精华藏用作状语、补语,等等。这些基本功能是古今相同的。
在古汉语中,某些词在特定的语言环境中又可以灵活运用,临时改变它的基本功能,在句中充当其它类词。词的这种临时的灵活运用,就叫做词类活用。
总的来说,古代汉语中的词类活用主要有:名词活用为动词,名词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动词的使动用法,动词活用为名词;形容词动词或名词,形容的使动用法和意动用法;数词活用为动词,数词的使动用法;等等。此外,名词用作状语的现象在古代汉语中也很常见。
名词用作状语,并不是词类活用,但是在现代汉语中,普通名词一般不能用作状语,古今有别。 1、名词活用为动词:古代汉语当表示同某事物或方位处所等有关的行为变化时,常常使用表示这一事物、方位处所的名词来表示,这就是名词活用为动词。
①规律:名词连用,非并列修饰关系,且无谓语,一般前一个名词做动词。 例:晋军函陵——《烛之武退秦师》 军为名词,在这里就解释为驻军,作动词用 ②规则:名词后紧接代词或处所名词,介宾短语。
名词活用做动词 今王鼓乐于此. 鼓乐:击鼓奏乐 ③名词前有副词或能愿动词(欲,能)名词活用做动词 云霏霏兮欲雨。 雨:下雨 ④名词前用“而”与动词货动词性短语相连接,名词活用做动词 扣弦而歌之。
歌:唱歌 衣冠而见之。衣冠:穿上衣服,戴上帽子 2、形容词活用为动词:把表示某种性状的形容词按动词的语法规则使用,并表示与该性状相关的行为变化,这就是形容词活用为动词。
例:邻之厚,军之薄也——《烛之武退秦师》 厚、薄皆为形容词,在这解释为变雄厚、变薄弱,做动词用 3、数量词活用为动词:把表示某种数量的数量词按动词的语法规则使用,并表示与该数量相关的行为变化,这就是数量词活用为动词。 例 ①霸主将德是以,而二三之,其何以长有诸侯乎?[做霸主是凭德行,但贵国(晋)使自己的德行没有定准,那怎么长期掌握诸侯呢?] ②籍令秦始皇长世,……虽四三皇,六五帝,曾不足比隆也。
(假若秦始皇长寿的话,……那么即使是使秦始皇与三皇并列变成四皇,与五帝并列变成六帝,也不能比拟秦始皇的隆盛) [简析]数词的使动用法,在于使事物发生数量的(如例②的“四”“六”)或以数量为比喻的(如例①的“二三”,“使……反反复复”)变化。 4、使动用法:所谓使动用法,其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需要用“使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和语译。
例:①焉用亡郑以陪邻? ②项伯杀人,臣活之。 ③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
以上例句中的“亡”“活”“忿恚”都是不及物动词,都不能带宾语,但因分别跟了“郑”“之”“尉”,成为使动用法。“亡郑”即“使郑国灭亡”;“活之”即“使之活”,这里可译为“救了他”;“忿恚尉”即“使尉忿恚(发怒)”。
4.1动词的使动用法:是指主语所代表的人或物不施行谓语动词所表示的行为动作,而是主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发出这个动作。 例如: 不及物动词类: ①劳其筋骨,饿其体肤。
(《孟子犯孀酉隆罚》) ②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陈涉世家》) ③明月别枝惊鹊,清风半夜鸣蝉。
(辛弃疾《西江月》) ④冻风时作,作则飞沙走砾。(《满井游记》) 及物动词也有活用为使动的,但较少见。
例如: ①晋侯饮赵盾酒。(《左传沸》) ②序八州而朝同列,百有余年矣。
(贾谊《过秦论》) 4.2形容词的使动用法:就是当形容词活用为动词后,主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具有这个形容词 所表示的性质或状态。 例如: ①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
②春风又绿江南岸。(王安石《泊船瓜州》) 4.3名词的使动用法:就是当名词活用为动词后,主语使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成为这个名词所代表的人或物。
例 ①故天将降大任于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孟子犯孀酉隆罚》) ②春风又绿江南岸。
(王安石《泊船瓜州》) 5、意动用法:其动词和宾语的关系,需要用“认为(或以为)宾语怎么样”的语言形式去理解或语译。 5.1形容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在主观上认为宾语所代表的人或事物具有这个形容词所表示的性质和状态。
例如: ①渔人甚异之。(《桃花源记》) ②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
(《伤仲永》) ③其家甚智其子,而疑邻人之父。(《韩非子匪的选罚》) 5.2名词的意动用法:是主语把宾语所代表的人或物看作这个用作意动的名词所代表的人或物。
例 ①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伤仲永》) ②父利其然也。
(《伤仲永》) ③吾数击杀响马贼,夺其物,故仇我。(魏禧《大铁锥传》)。